某地刚刚着手开展一项文化惠民工作,就匆匆将之树成“典型”,大力宣传推广。但实行一段时间后,发现并不成熟,“典型”成了昙花一现。(7月22日人民网)
典型不是盆景也非插花,讲求的是示范效果、标杆意义,更要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遗憾的是,现在有些地方、有些干部总是急于求成,搞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典型”,投入大而产出小,仍然迷恋“好看”的花架子,只能吸引领导的眼球,而吸引不了民心,负面效应远大于正面效应。因此,称之为形式主义的典型,并不为过。
就拿文化惠民工程来说,目前城乡差距的确比较大,买卖难、上学难、就医难、信息不畅、文化生活单调枯燥等民生问题,农村远比城市严重。因此,文化惠民的当务之急,是优先安排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文化项目,加大对基层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把群众“要文化”和我们“送文化”匹配起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可见,无论是文化惠民还是其他涉民工程,广大群众需要的是能拓展现代经济文化生活覆盖面,在缩小城乡差距、突破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方面能收到明显实效的“雪中送炭”作用;而不是通过打造所谓“典型”,令少数群众受益、多数群众都难以望其项背的样板来“锦上添花”。因此,从设计层面看,这样典型的规划,脱离现实,有失民望,也失去了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原味。
其实,典型之所以有力量,全在于它是群众创新精神的体现,是靠民智、民力打造出来的。领导的责任主要是发现、总结,把群众经验系统化、条理化,使之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在抓典型的过程中,启发、引导、帮扶是必要的,但是短时期内,集中人、财、物力,突击打造“典型”,所能看到的就只是领导的意旨,公权的运用,很难以令人信服。
“典型引路”原本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但如果没树立牢固的群众观点,不从世界观、历史观的高度转变思想,就会“老办法不灵”。同时,“典型”成了昙花一现,也说明有些领导干部视线里没有群众的利益,这就充分说明“四风”有着顽固性,提醒我们必须做好长期反对的思想准备。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安子州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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