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国有银行工作的张女士和陈女士一样不敢休年假。“领导都没休假呢,我们怎么好意思休?万一给领导留下不勤奋工作的印象,以后调动、升迁都麻烦。”在不少企事业单位中,按规定休假会被视为“偷懒”“事业心不强”,很多人想休假却不敢休。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报告,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7月27日《人民日报》)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然而,根据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那问题就来了,这剩下的50%,他们的“带薪休假”去哪儿了?国家明文规定的法定年休福利,在“带薪”前,在“领导、共工作”压力前,真的就变成一纸空文,一种口号亦或者说“带薪与休假”,在他们的企业、单位真的是形同陌路?
“带薪休假”原本是具有关联的法定词汇,为什么要用双引号隔开,其目的就是要读者正视现下,“带薪休假”慢慢褪变成“带薪”与“休假”。顾名思义,要带薪就不能休假,要休假就不能带薪!对于那剩下的50%,带薪休假正演变成一种“奢侈幻想”,这种幻想不单单是存在于地方个别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心里,还存在于上述新闻提到的国有企业职工心底。可是,到底是谁禁止或取消了带薪休假,这个本该属于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却值得深思。
结合新闻例子来讲,第一类不敢休的原因是“领导没休,不敢休”,那请问带薪休假还需论资排辈?带薪休假的法定条款没有那项规定要求必须领导先休假,职工才能休,这种思想无疑就是官僚主义风在作祟,领导的确是官大一级压死人,可再大的领导也没有权利,去更改法定正常福利的落实,这点毋庸置疑。
再说第二类不敢休的原因,有人说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没发展到全面落实带薪休假的程度。对于这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就回应道:“我国把职工享有带薪休假写入法律,就说明发展阶段不能成为拒绝落实带薪休假的借口。事实上,发展中国家同样需要注重劳动者休假权,以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因此,不管是从单位职工不敢休的实话来谈,还是从当前中国发展的大背景来看,带薪休假与任何一点都不矛盾。相反,如果拿带薪休假站在“留住人才”和“提高劳动者积极性”的角度去分析,不实行带薪休假,就像是在“搬石砸脚、裹脚不前”。相信这种囧境,对于地方长期跨越发展和企业升级改造都是沉重的“绊脚石”。
带薪休假,本身是职工应当享有的正常法定福利,落实带薪休假促进职工劳逸结合,更好的为地方为企业服务。可说一千道一万,全国地方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当中,还有50%的人没有享受这个福利,不由得令人心寒。
正视这种正常福利跑偏漏水的现象,解决的办法有两种,第一种就要推行带薪休假监督制,让职工福利回到正确轨道,工作多少年就享受法定带薪休假多少天,多一天少一天都不行,不能让个别人以“带薪休假”为幌子,长期吃空饷。第二种就是在第一种推行后,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单位职工也可以以法维权,保障应有的人身权益,如此一来,“带薪休假”才不会形同陌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占巴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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