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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蔚俊:“能上能下”为干部从政竖起高压线
发布时间:2015-07-30 11:56:10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其中重点规定了问责的5种情形以及10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7月30日《大众日报》)

  可以说,中共中央日前下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正是点出了当下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存在的“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选人用人导向是从政环境的风向标、晴雨表,《规定》的出台细化了“下”的情形、程序和主体责任等,为干部的“下”提供了基本遵循,这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突破和创新。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毛主席曾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可见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中的地位是何其的重要。然而,当下在高压反腐、经济增长放缓、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竟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有的干部安于现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尸位素餐,平平安安占位子,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干部不是一门心思谋划工作,而是投领导所好,“三年不挪动、就想去活动”,寄希望走捷径,搞变通,工作毫无起色。如果不根治这些问题,长此以往,影响的不再是一个人、一个单位,而是对整个政治生态的污染,干部选拔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终将会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可喜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干部“下”的情形、程序和主体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干部从政竖起了高压线。《规定》直击当前官场要害,对干部“不为”画像清晰,可谓针砭时弊;确立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了地方在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确切地说,在“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导向下,就是要与那些“不为”官员“过不去”,通过调整不为官员,达到激浊扬清、净化政治生态的效果。

  当然,一项政策的出台必然要通过实施,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如今《规定》出台了,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担负重任,认真析当下本地区政治生态,把“严”的要求和“实”的精神立起来,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四类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改革攻坚的精气神。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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