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整治非机动车违章问题,成都市交管局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抄告式处罚”,即交管部门会将违法行为抄告违法者的单位和社区。虽然这一举措还有待商榷,引来质疑声一片,但也折射出了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频繁违章的痼疾。
数据显示,电动车正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持续在减少,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却一直在增加。有八成以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角都是电动车,电动车之“祸害”不容小觑。近些年来,我国电动车的数量已逐步超过了汽车的数量。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电动车驾驶人大多未经正式驾驶技能培训,遇到紧急情况很难妥当处置。还有人错认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即便违章,交警也不会处罚,导致电动车经常出现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
逆行、占道、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是非机动车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电动车频繁违章,不担责的侥幸心理是主因。深层次原因在于驾驶人自认为安全,低估违章的风险。即使是开汽车谨慎的司机,骑电动车也很可能鲁莽,因为觉得电动车很安全,不存在违章风险。甚至不少骑电动车的人觉得汽车应主动避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这种违章侥幸心理的产生,是由于处罚不力,使驾驶人心安理得地违章。
当然也存在客观原因,电动车也常会“无路可走”,“被迫”违规。由于汽车数量的增加,许多非机动车道被占为停车位。既然不可能封杀电动车,那么就需要正视这个管理漏洞。目前全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道路安全的法规,现有法律体系显然已经落后。由于非机动车难以监管,给交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广州甚至两度对电动车下“封杀令”。然而,面对群众对电动车的巨大需求,宜疏不宜堵。
很明显,现行法规所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远远不能达到威慑违章非机动车的作用。因此,可以学习借鉴日本等国外先进管理经验,让电动车违规的成本不低于机动车违规。靠自觉不可能遏制非机动车违章愈演愈烈的趋势。成都市的“抄告式处罚”,也是被逼无奈的对策。因而,堵住非机动车的管理漏洞才是问题的关键,完善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减少非机动车违章的情况。另外,必须强调的是,城市交通规划不能只记得机动车而忘记非机动车,倘若不能保证非机动车的专用车道,则隐患仍无法消除。
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应杜绝一刀切的“懒政”做法。法律法规也应与时俱进,公共交通的设置也应越来越科学,才能真正避免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成为“新马路杀手”。
稿源:荆楚网
作者:方红城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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