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推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补充、培养培训、调整生活待遇、奖励扶持、交流轮岗等6大亮点举措,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教育事业。(9月9日荆楚网)
当前,乡村教师的生存现状与其自身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乡村教师还不能像城市教师一样体面的、有尊严的执教,乡村教师“难下去下不去”“下得去留不住”“留得住教不好”的问题依旧突出。如何精准解决乡村教师面临的突出问题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作为全国首个针对国务院《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出台地方配套实施办法的省份,湖北的这份《实施办法》从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教师补贴、职称评聘等方面给解决乡村教师突出问题奉上了6大举措。这无疑是精确问诊乡村教师突出问题的一剂良方。
充实待遇保障,让执教更有尊严。工资少、保障低、晋升难,是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的主要原因。《实施办法》剑指教师生活待遇和职称晋升问题,出台了一揽子举措。从把乡村教师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畴到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从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向乡村教师倾斜到职称评定不作外语(外语教师除外)、论文的刚性要求,体面的生活待遇和畅通的职称晋升让乡村教师可以再无后顾之忧的专心执教。此外,《实施办法》专为乡村教师设立的两大公益基金,则让乡村教师在尊严之外又多了一份幸福。
提升职前职后培养水平,让执教更有底气。师范教育是乡村教师职前教育的主阵地。《实施办法》着手将省属师范类专业生均经费拨款系数从1.0调整为2.0,建立师范生全学段学习实践制度以及培养全科教师制度,旨在从源头提高乡村教师执教水平。与此同时,《实施办法》在强化职后培训方面也给出了名师送教下乡、乡村紧缺学科教师培训、乡村教师访名校、优秀教师出国(境)培训等措施,职业化水平的提高也为乡村教师“教得好”打下坚实基础。
拓宽区域内交流渠道,让执教更觉体面。区域内教师交流是均衡师资配置的重要抓手。《实施办法》推行的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让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不仅如此,《实施办法》还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托管、合作等方式推动优质师资团队化交流。区域内交流渠道的拓宽让城乡执教一体化不再是梦,“系统人”的身份也使得教师执教更体面。
湖北率先推出的《实施方法》是荆楚大地尊师重道的集中体现,六大举措的精准发力必将助力乡村教师更有尊严更加体面的执教农村三尺讲台。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处彪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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