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8月14日,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副厅级)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该省六安市中级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追缴其非法所得。判决书显示,刘亚从担任乡镇副镇长开始,他收受贿赂就从未间断过。(9月10日《检察日报》)
曾先后三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的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也曾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干出一番业绩,但随着职位的升迁,私欲物欲沟壑难填,与商人勾肩搭背,权钱交易,纠缠不清,收取他人的“感谢费”觉得也是理所应当。殊不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会掉馅饼。所谓的“小恩小惠”实质是利用手中权力为商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筹码”“交换”。刘亚也在一次次的“糖衣炮弹”面前沦陷,不知不觉沦为“温水青蛙”,一步步陷入腐败的泥潭无法自拔。
更为可笑的是,刘亚忏悔受贿历程竟然拿“宁愿失原则也不愿失感情丢面子”来做挡箭牌。这样荒唐的贪腐哲学,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很多人都似曾相识。面对都是十里八乡的老百姓送钱送物,官员不看僧面看佛面,许多面子确实不好驳回,很多感情不愿放弃,尤其对领导干部来说,“贫贱闹市无人问,富贵深山有远亲”,谁的忙都想帮,谁的事都想办,几乎没有“说不”的胆量和豪气。但反过来想,为何办事就要收钱?难道为人民服务要靠钱才能敲开办事的门?刘亚这种“不愿失感情”背后实际是疯狂的“权力市场化”思维,将权力视为生财的工具。“拿钱好办事,没钱等着办”,所谓的“面子”“人情”此刻早就变成了精明利益计算的借口和无所顾忌索贿的理由,甚至违法犯罪的幌子。
其实,一些官员落马后,常有“抹不开面子”“怕丢面子”“身不由己”之说。“五毒书记”张二江入狱自称“这些人情是人家给的面子,如果不收,就会丢了自己的面子”;云南昭通市某县副县长受贿入狱后忏悔“觉得对方的确心诚意真,坚持拒绝面子上过意不去”;淮南矿业集团朱集矿井建设项目部原副总经济师施进生供述,当了副总没人送点东西,总感觉很没面子。林林种种的“面子论”其实是随波逐流的自我开解,面对权钱诱惑,看似理所应当的“人情往来”,实则早已异化为钱权往来和权力寻租,在自我暗示和安慰之下,明知前方是悬崖也不“勒马”,到头来,只会身败名裂,自毁前程,锒铛入狱。
笔者认为,贪官“不愿失感情”的奇葩理论站不住脚。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纵观种种“不愿失感情丢面子”的腐败案件,与其说是身不由己,还不如说是情不自禁。城池失守,不是因为敌军太强,而是堡垒从内部被攻破。“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 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拧紧总开关,自觉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严以用权,严守红线,面对诱惑,学会拒绝,节欲守操,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一点一滴中自我完善,绷紧廉政这根弦,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千万别“自己扳倒了自己”,坠入“人情”腐败的深渊。
“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厘清权力边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官员交友情况的监管,明晰官员与商人交往的界线,对于发现跨越“红线”,踏“雷区”,用“人情往来”变相贿赂腐败的,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大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此外,刘亚获刑并非句号,从担任乡镇副镇长开始,他收受贿赂就从未间断过,我们更该追问他是如何“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的?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相关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查漏补缺,严肃党的纪律,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对拟提拔干部要“凡提必查”,给“带病提拔”装上“过滤网”,戴上“紧箍咒”。同时,强化问责的严肃性,动真格对带病闯关“放行者”实行“连坐制”,一查到底、问责到人,破除用人上的各种潜规则,坚决刹住“带病提拔”歪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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