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社局获悉,枣庄市市中区200多户居民养老保险近日被曝“蒸发”,涉事的枣庄市市中区人社局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副主任陈俊全向单位请病假后“失联”,目前,市中区人社局劳动保险事业分处无法联系上陈俊全本人。
受害居民有250多个,涉案的金额高达几千万……原本用来颐养天年、改善生活的“养老”钱却在让一夜之间擅自“蒸发”,着实让人心痛。而理让人不解得是,养老金是从专门从事养老保险业务的行政机关丢失,而且分管该项业务的副主任请假“失联”,很显然,于该单位而言,无论是业务、资金,还是在人员、内务管理方面,都出现了巨大“漏洞”,人们不禁要问,该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为何如此之混乱?谁又该为这起事件负责?
笔者查阅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资金筹集、待遇享受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同时,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按理说,?办法?内容翔实、规定具体,操作性强,是各级社保机关进行业务管理的“指南”。但是,事与愿违,在该起案件中,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本将上缴专户的资金存于个人账户。而且,通过这一手段,他屡试不爽,作案起数高达200多起,涉案资金高达千万。仔细分析陈某的作案手段,其实一点也不高超,科室公布单位养老金专户、财务人员核实养老金欠缴情况……只要稍加防范,类似的情况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但是,令人可惜的是,正是该单位在管理上迭之于宽、失之于软,给了陈某钻漏洞、谋私利的空间。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业务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最本质的原因还是在于干部的教育、管理、使用落下了“病根”。一方面,养老金管理使用十分严格,工作人员以身试法,顶风违纪的背后,不仅是宗旨、纪律意识的淡化,更反映出单位、部门对干部教育不到位,学习不系统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业务部门、核心处室,直接与群众百姓打交道,更应把好人员选配、综合素养这一关卡,所选人员理应是淡薄名利、一心为民的公务人员,而且,对于核心人员的轮岗、调换也有明确规定。很明显,这一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
令人欣慰地是,当地检察机关已经立案,对该案件进行调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为时不久,案件定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违法人员也将付出惨重的代价。但是,作为市民,我们更期待,各地社保机构能够吸取该起案件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整改,全面加强对保险资金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真正让让百姓的“养老钱”放心、安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俊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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