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严重吏治腐败问题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山西省委组织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从严治部”,清理整顿组工队伍。截至目前,全省组织系统共排查处理存在问题组工干部299人,占全省组织系统3229人的9.26%,涉及部领导班子成员82人。其中,单独受党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121人,清除出组织系统142人,正在进一步核查处理27人。(人民网11月13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部门、组工干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和具体操作者,肩负着重要责任和重大使命。但组织部门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组工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组工干部更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组工干部队伍中同样存在着不严不实,甚至违纪违法的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山西省委组织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整顿组工干部队伍,破除从严治党“灯下黑”的问题,无疑有利于推动从严治党加压提速。
从现实情况来看,少数组工干部经受不住诱惑和考验,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甚至与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者沆瀣一气,所产生的影响和危害远远大于其他领域,具有明显的“放大效应”。从山西省委组织部通报的情况看,有的组工干部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顶风违纪;有的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弄虚作假,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等;有的本人档案造假,甚至帮助他人档案造假,为他人调动提供假手续等等。这些组工干部知法犯法,严重了损害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形象,无疑是全面从严治党路上的“绊脚石”,必须及时清理门户以正家风,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速升级铺路。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山西省委组织部出重拳“清理门户”,揭示了“玩火者必自焚”的道理,更提醒组工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不能把权力当成徇私舞弊的工具;要认清自身独特的地位作用,更加重视党性修养,小心谨慎地使用权力,维护自身良好形象;要发扬“安、专、迷”精神,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用心当好公道正派的“守护神”,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急先锋”。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灿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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