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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学:下发红头文件收绿化费,岂能太任性
发布时间:2015-11-16 08:44:54来源:荆楚网

  近日,在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由绿化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化办”)代发布的《关于尽快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的通知》中要求,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均应缴纳“绿化费”。 (2015年11月15日新京报)

  看来,一些地方政府一部门的“收费情结”,是该破解了。

  民和县这种绿化费显然是不该收的。这是因为,国家对此早有禁令。2013年6月,国家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中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就包括了林业部门的绿化费项目。

  时至今日,民和县绿化办所以还在下发红头文件收取“绿化费”,原因无非有三:没把中央禁令当回事儿是其一。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是局部服从全局、地方服从中央必须遵循的一条铁的纪律。不难分析,对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了包括了林业部门的绿化费在内的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民和县绿化办应该是知道的。既然这一规定十分清楚,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只能用不守纪律和规矩来解释。

  难以破解“收费情结”是其二。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把收费当成了解决财政困难、办好社会事业的灵丹妙药,即没钱就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集资,且从中尝到了甜头。当中央命令取消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的很不适应,出于惯性,还照收不误。民和县到现在还在收区绿化费,大概就属于这种情况。

  因违规收费数额不大存有侥幸心理是其三。按照民和县绿化办的收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收费50元,企业每人收取30元,摊到个人头上一般都能负担得起,以为这样,交费者也就不吭不哈地认了。其实,这是低估了群众的觉悟,民和县纪委收到关于收取“绿化费“的举报,就说明了这一点。

  加强纪律建设,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需要加强监督检查,也需要对不守纪律的行为祭出严肃纪律的杀手锏。就民和县绿化办下发红头文件收取绿化费这件事儿而言,尽管问题的性质还不那么严重,目前调查结果也未出来,但其教训值得地方政府认真汲取,不能在收费上太任性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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