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慈利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唐炼之违纪情况进行了通报。经慈利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唐炼之开除党籍处分。县交通运输局给予唐炼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2月2日,中国青年网)
事情还要从22日凌晨2点说起。这位所谓的领导唐炼之,为了不到十元钱的打车费,不但口出狂言,妄称“出租车是我管的范围”,让出租车司机师傅小心点,还公然袭警,扬言“派出所到时要付出代价”。
为了不到十元的打车费,就和出租车司机争吵不休,甚至与警察大动干戈,匪气十足,怎么都不像公职人员能干出的事。普通人拒付不到10元的打车费都会受到公众的道德谴责,更何况是国家公职人员,真以为国家是他后台,腰杆硬得很,想说啥就说啥,想干嘛就干嘛。对待生活中的小事就颐指气使、狂妄自大,可想而知,其工作态度也不会好到哪。
国家工作人员的态度,直接决定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影响着政府的公信力。身为公职人员,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要遇到小事就原形毕露,将自己的性格缺陷、古怪脾气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这样既会使自己颜面尽失,也使国家形象“毁于一旦”。
各级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有权不任性、不胡为,心中常怀敬畏之心,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对那些匪气十足的公职人员,要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严肃问责,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稿源:荆楚网
作者:熊静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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