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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明:治理“超标车”,执法不能停在马路上
发布时间:2015-12-19 09:21:52来源:荆楚网

  根据去年出台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在福州市区三环以内(含三环辅道)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车主,依法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不过这一地方性法规执行后,福州交警暂扣的车辆却堆积如山。(12月18日  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保有量的激增,电动车已逐渐成为新的“马路杀手”。据统计,在非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事故占65%以上,其危险性可见一斑。电动车的“危险系数”高在哪?最重要原因就是,电动车普遍超速行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但现实中,很多电动车却可轻松飙至30迈以上,甚至是与摩托车一较高下。而且,驾驶电动车并不需要专业训练。如此,怎能不事故频发?

  福州市开展超标电动车整治活动,无疑是一个好声音。福州市区三环以内,道路拥挤,事故多发。将超标电动车罚出场,既可提高公众出行的道路安全系数,也可通畅交通,确保各种车辆“行之有道”。然而,尴尬的现实却是,公众对此并不买账。在执法现场不断有市民与交警进行口舌之争。甚至,将电动车丢给交警后一走了之,造成暂扣停放点“车满为患”。

  为何交警整治超标电动车却费力不讨好?我认为,主要是公众对相关部门的“突击治理模式”深感不适。以前,交警队超标电动车“不闻不问”,如今却趋之若鹜;以前,只是罚款20元意思意思,如今却要“依照200元的标准去罚款”。如此突兀的变化,让公众一时难以适应,情绪上出现反弹。试想,连一线民警都破不自信的感慨:“20元还可以罚得动,要是都依照200元的标准去罚款,有些不现实。”公众怎可快速完成“脑筋急转弯”?可见,开展超标电动车整治没错,但执法不能停在马路上。

  那么,超标电动车该怎么治呢?相关部门应摒弃突击治理模式,抓源头、抓根本。具体而言,应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掐死源头。超标电动车出自哪里?主要是一些电动车经销商,为了凸出自己品牌马力强劲、品质不凡,撤掉了电动车的限速器,造成电动车越飙越快。而盯住经销商,对拆卸限速器的行为,依法予以高额罚款,无疑能够掐死超标车的来源。二是,要全面开展宣传活动,让公众了解超标车的危害和相关部门的处理政策。对违规车辆的处置,要给予一定的缓冲期。如此,就能最大限度的形成共识,防止出现剑拔弩张的尴尬。

  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还是要大力完善交通服务。为何公众青睐超标电动车?有安全意识淡薄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满足出行需求的考量。比如,骑普通电动车从市中心到三环以外,需要一个半小时。而使用超标车一个小时就能轻松搞定。而这对于生活在郊区,工作在市区的工薪阶层而言,是非常大的比较优势。因此,很多人明知超标车不安全,却不得已“偏向虎山行”。试想,假如公共交通到位,任何位置都能快速到达,人们还会选择超标车么?可见,从长远看,消灭超标电动车,更要相关部门补齐公共交通的短板。

  稿源:荆楚网

  作者: 薛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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