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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增准:国家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应该废而不除
发布时间:2015-12-22 09:02:20来源:荆楚网

  12月21日上午,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厅。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废除了独生子女政策。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本法中第27条,这一条是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获得和奖励措施。国家也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12月21日人民网)

  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废除了独生子女政策。修正后,“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说法,变成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

  中国从1979年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万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到现在30多年过去,形成了1.5亿的独生子女家庭,其中一部分成了失独家庭。这1.5亿的独生子女家庭,可能已使中国少出生了4亿人口,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贡献呀!

  随着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迎来“全面二孩”时代,独生子女政策的时代也终将结束。笔者今年40岁,可以说正好赶上了全面开放二孩政策的末班车,可以享受生二孩政策,但考虑到需要养育一个小孩多么的不易,并不打算要二孩,但对于不能再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措施感到遗憾。

  对于40岁的笔者来说,不能再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措施可能没什么,但对于50岁左右的人群来说,他们已经赶不上了全面开放二孩政策的末班车,如果也不能再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措施,那就不是用遗憾可形容了,这是对他们人生最大的不公。所以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不能废除,也就是独生子女奖励措施应该执行废而不除。

  “老人老办法”,就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废除了独生子女政策,但对于独生子女奖励措施,不能随着独生子女政策一起废除,虽然说大家享受全面二孩政策是平等的,但对于已经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的人们来说,特别是50岁上下的这一类人群来说,这是十分不公平的,全面二孩政策,他们只能看不能享受,又要临近退休,如果也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措施,那就是对这一群人最大的不公。何况如今形成了1.5亿的独生子女家庭,其中还有一部分成了失独家庭,我们不能让失独家庭先失独后再失政策这样的局面出现。“新人新办法”,就是年青人享受了全面二孩政策,不管生不生二孩,都不应再享受国家的独生子女奖励措施。所以“老人老办法”必将实施,“新人新办法”必将执行。

  一项政策,一种法规,我们不能只为某一特定人群而制定,它们应当是为全体公民(或法人)而制定,人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力和义务,这才能彰显出政策、法规的平等,公平公正,所以继续保持一项政策法规的延续性是非常有必要的。

  面对执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国家不能说废除就废除,应该采取废而不除,让应该享受的人群继续享受,让已经享受了全面二孩政策的人群不再能享受,这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陆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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