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明确积分等方式落户通道。(12月23日《辽宁日报》)
从“暂”到“居”,简单的一个字,可是背后却能折射出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角色巨变。作为户籍制度改革重要的一步,居住证制度的落实无疑起到了助力器功能。无论是享受公共服务还是积分落户,我国社会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数量庞大的流动人口都将从居住证制度中受益。
去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显示,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5亿,超过总人口的1/6,随迁子女比例在增加。流动人口流量、流向、结构和流动人口群体的利益诉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同时特大城市人口聚集态势还在加强,比如北京、上海吸纳跨省流动人口的趋势进一步增强。
对比过去,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大量流动人口却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享受实质上的“城市化”待遇。在另一个城市生活再久也不能得到相应的福利保障,哪怕积累了一定的社会财富还是难以突破政策限制的瓶颈,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受到制度的冷落,的确难以让异乡人拥有归属感。
再看如今,居住证制度的实施,逐步剥离了依附在户口证上面的附加权益,实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体现了中国境内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平的享受相应的权利,这无疑彰显了依法治国的精神以及履行服务型政府的职能。
同时这也意味着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将转化为服务的供给者与消费者。政府行使权力的目的,不仅仅是强制执行,而是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按照现代公共管理的理念,政府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僚机构,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像是负有责任的“社会服务员“,公民则是其“顾客”。这里的“社会服务员”就是从全局出发,努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人。服务型政府应该明确自身角色定位,找到自身的需求,也找到公众的需求,看能不能在同一个需求点上找到共同的通道,从而寻求双赢的可能。
如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对政府的服务职能提出了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才有利于得民心、汇民智,才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当然国务院从国家层面积极行动,努力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重要的是各地区也应该积极相应号召,根据具体情况落实相应的制度。同时每一步的落实与实施,都应该自觉接受公民监督,从而打造阳光型政府品牌。
稿源:荆楚网
作者:程曼诗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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