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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处彪:以犀利问政警醒官员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5-12-29 17:21:26来源:荆楚网

  昨晚,2015年武汉电视问政“期末考”第四场开考,本场聚焦“专项管理工作如何履职尽责”的问题,重点关注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问题、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管理问题,10位官员上台接受问政。(荆楚网12月29日)

  在当天的问政现场,虽然武汉市的有些部门对今年的“十个突出问题”整改给出了“整改率百分之百”的成绩单,但接连曝光的消防设施“忽悠”人、小作坊粉尘漫天烟头遍地、小区物业不作为、业委会与物业间矛盾突出等问题,还是说明有关部门在履职尽责方面还有不足。正如武汉市社科院黄红云教授所点评的,安全隐患发现、整改、查处不及时、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归根结底还是职能部门没有敬畏法律、规则、职责的心。

  官员不能敬畏职责,是最大的隐患。对职责不能始终怀着敬畏之心,就容易在履职尽责方面缺位、走偏,就容易出现宁做“平安官”不当“黑包公”、宁打“太极”不出“重拳”、宁愿“闭门造车”不愿“躬身实践”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长此以往,失掉的可是群众对干部的信任、百姓对政府的支持。

  敬畏职责,要做到“敬”。敬即尊重、恭敬、敬仰,它是一种人生态度,是对事物人格化的一种尊重。就党员干部而言,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是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无论身处何位都应尊重这一理念。只有内心敬重才能外化于行,勇担职责不负众望。尊敬职责,就是要知晓并认同所担责任、明白并善用所握权力。只有明确了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时刻保持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从内心激发出干事创业的动力。

  敬畏职责,还要做到“畏”。畏即畏惧、害怕,它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警醒,是对踩红线、破底线的自律。古人说,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党员干部对职责要“畏”并非要他们因害怕犯错而畏首畏尾,而是要他们明白在其位必须谋其职,不作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乱作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敬畏职责,就是要懂规矩守规矩、会作为善作为。只有明白了职责所在、操守所在、制度所在,才能时刻坚持原则做事、始终铭记自身职责,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情、做好事、解难事。

  此次电视问政曝光的虽然是个别地方在个别问题上的履职尽责不到位,但依然值得广大官员警醒。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官员必须以对职责的高度敬畏来做好做实本职工作。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处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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