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考成绩放榜,升学宴、谢师宴又成了不少考生家庭的庆贺方式。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巫山县纪委获悉,该县高唐街道信访科工作人员陈春林,因女儿高考后违规操办升学宴被立案调查。目前该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唐街道党工委已辞退陈春林高唐街道信访科临时工作。(6月27日《重庆晚报》)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礼金,辞退工作,这是对陈春林违规办升学宴处罚后果。对此,许多人可能觉得他很冤。一是按照常情,女儿办升学宴是随大众的“私情”,庆贺不为过。二是他与妻子离了婚,完全是妻子一人在操办升学宴,是属于“民间”的喜庆行为。三是他是“临时工”,应该酌情处理,对他的处分太严厉,特别是辞退工作的处分,一下子失去了生活来源,太不人性化。
陈春林可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太得不偿失了。但他顶风违规办升学宴得到的处分是一种咎由自取,对他的“任性”行为应该予以厘清。
为女儿办升学宴是一种寻找制度漏洞的行为,为了规避调查,在办理升学宴前四天,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商定由黄美艳出面操办宴席。很明显,陈春林对办升学宴是知情的,对不准办升学宴的纪律也是清楚的,他的这点“算计谋略”只是“机关算尽太聪明”。
尽管与妻子办了“离婚”,但他与女儿的父女关系仍未脱掉。他虽为临时工,但他的身份与工作性质仍没改变,特别是他的党员身份。在妻子执意要办升学宴的情况下,他没有坚持反对,而是配合妻子上演了一出“离婚办升学宴”的好戏。
面对陈春林的喜宴“角色”,应该说组织上是尽了事先监督和爱护责任的。高唐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得知情况后,分别对陈提出不准操办宴席的要求,但陈春林称宴席由黄美艳操办,本人已经与她离婚,与其无关。他的一意孤行的顶风违纪所受的处分一点都不冤,谁触碰“红线”谁就应该受到惩处。
“离婚办升学宴”看上去是奇葩,但一点也不奇怪。一方面是收“人情礼”的利益驱动;另一方面是监督监管存在一定漏洞。比如一些党员干部化整为零式的升学宴,对一些临时工次要岗位的“弱势群体”放松了监督等等。“离婚办升学宴”是一个信号,折射出我们的纪律监督短板和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对出现的违纪新情况,监督惩处要与时具进地从严跟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大发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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