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是“千湖之省”,境内江河湖泊众多,水域面积广大。湖北也是长江、汉江的“洪水走廊”,中外闻名。特殊地理位置与气候特征决定了水情就是湖北省独特的省情。
古往今来,荆楚大地,治政先治水。古有神农氏开凿九井,灌溉田地,史称神农九井。近有张之洞督鄂期间,主持修建武昌武泰堤和武丰闸,汉口后湖长堤,后人尊称张公堤。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7月,时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李先念就提出了“挡、排、蓄”的建设方针。挡就是筑堤防水;排就是排除渍、涝;蓄就是修塘筑堰。这是湖北省建设防洪、排涝、灌溉三大工程体系的雏形。此体系在今日的湖北水利建设中依然起到支撑作用。
1998年长江大水后,国家投巨资整治的长江干堤,犹如千里水上长城、千里绿化长廊、千里沿江景观、千里防洪通道,发挥着防洪安全屏障、特色经济轴线和生态文明丝带等多重效益,将沿江人民从暴雨洪水的威胁和繁重的防汛抗洪劳务中解放出来,为沿江地区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生产生活条件的明显改善和生态环境的逐步修复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处理人与洪水的关系上,人类有很多经验教训。其中,最核心的一条就是要给洪水以出路。洪水灾害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两者都是灾害的本质属性,缺一不成其为灾害。
湖北是著名的行洪走廊、蓄水袋子,水多为患,每年要承纳长江、汉江上游及洞庭湖、湘、资、沅、澧共140万平方公里的过境客水,过流量达7000多亿立方米。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多少血泪。
晚唐时期,汉水大涨,洪涝成灾,时任郢州刺史许浑,伤感荆楚受灾甚巨,悲从中来,潸然泣诗:“江村夜涨浮天水,泽国秋生动地风。高下绿苗千顷尽,新陈红粟万箱空。”
受历史局限,古人对江河的治理手段非常有限,尽管如此,荆楚发展史绝对堪称一部治水患、兴水利的奋斗史。
现代水利的本质特征是人与水和谐共处,保持人类的生产活动与自然规律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力求使每一项水利工程尽可能都成为生态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环境美化工程,处理好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的协调,进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正因为如此,给洪水以出路,不仅要体现在抗洪期间,而且要把它作为整个防洪工作的指导思想,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就要予以高度重视。比如在城市规划中,不能侵占行洪河道,要注意给河道让出一定的宽度来,防止人为约束河道造成恶果;在堤防建设上,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在一些山区、支流或非人口密集区,要适度控制堤防建设规模;在防汛工作中,要加强分蓄洪区建设,科学合理地运用分蓄洪区;在处理江湖关系、雨洪资源利用等一切工作中,都要按照给洪水以出路这个思路来展开。这是实现水资源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一方面,人类活动要顺应自然规律,不能破坏与超越自然规律,另一方面,自然规律又要为人所用,使之服务于人类的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这是实现水资源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内容。
这些年,湖北在觉醒,在行动。
2011年,中央有关领导视察湖北特别强调要“让千湖之省碧水长流”。
2012年,《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将湖泊保护上升为发展战略。实施千湖之省碧水长流战略,推进全省湖泊保护工作,就是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永续利用的原则,坚决遏制湖泊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趋势,全面改善湖泊生态系统。
2014年,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而该条例更被称为湖北“史上最严水法”。
从拆围休渔,恢复洪湖生态环境到丹江口库区严格“清库”,淘汰高污染企业,湖北省的努力是有目共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来,为湖北省做好新时期水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湖北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环境损害、水生态恶化的状况逐步得以控制和改观。
尊重水利资源,就是尊重整个人类的历史,科学治理水利资源,也就是对子孙后代、对人类的未来负责。
“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这是一种辩证的观点,既要改造自然,也要顺应自然;既要不屈服于自然,也不能破坏自然;以天人协调为终极目标。
稿源:荆楚网
作者:星河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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