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这句精辟的名言,道出了亘古不变的自然法则。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四季更替、春华秋实……天地之间的万千事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规律。人类源于自然,生存于自然,又受制于自然,人类的生命活动也当始终遵循自然演化规律。
湖北是生态大省、千湖之省、鱼米之乡,山多水多,环境独特。但我们必须意识到,这样的自然禀赋是属于整个人类、整个地球的。建设人与水的和谐共处的绿色生态大省,核心理念就是“道法自然”。其本质是谋求道法自然的发展模式与综合治理模式,将生态理念融入到经济发展与综合治水规划之中。让天空更蓝、湖水更清、大地更绿,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幸福。
道法自然,就是要在发展中遵循自然规律。要利用自然的力量,以综合治理手段形成人与自然间的合力。统筹考虑防洪排水治涝、水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走出发展新常态下符合湖北水情的综合治水之路。谋求天人合一,增强人与自然之间的良性互动,使生态环境逐步向好的方向演变。
回望历史,我国水灾频发。史书记载,公元前206年到1949年,发生的较大洪水就有千余次,平均每两年一次水灾。尧舜时期,更是号称有滔天洪水,天降大雨而致“九州阏塞,四渎壅闭”。幸而大禹从鲧治水的失败中汲取教训,顺应天道,转“堵”为“疏”,疏导洪水,继而完成治水大业,传为千古佳话。
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湖北水利事业的新纪元。1907年至1908年,湖北通过大力建设电力排灌泵站 ,初步解决了平原湖区的排涝问题。1950年至1975年,湖北修建了举世闻名的荆江分洪工程和汉江杜家台分洪工程。1958年至1969年,在大力兴修小型水利的基础上,兴建了丹江口水利枢纽等一大批骨干水利工程,为湖北水利建设大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1998年大水以后,湖北省防洪工程累计投20 年工程量的总和。武汉龙王庙、黄石城区堤防、荆江大堤等堤段,通过整险加固,昔日的险点成为一个个亮丽的景点。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改变是永远的不变。为了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更为快速的发展,人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造和利用自然。但,决不可漠视自然、破坏自然、掠夺自然。历史上,不乏前车之鉴。与自然环境抗衡,打破生态平衡,必定会自食其果,付出沉重的代价。
2007年江苏太湖爆发严重的蓝藻污染,造成无锡全城自来水污染。生活用水和饮用水严重短缺,超市、商店里的桶装水被抢购一空;2005年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2007年上海浦江丹东路至兰州路水域出现了一条硕大的红色水带,据调查是杨树浦水厂在清洗过程中,将少量高锰酸钾排放在黄浦江内;2007年,锰矿渣致使清江水体污染,宜都市全市一度暂停供水等。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发展当是平衡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效仿自然的运行规律以求达到生命的“天长地久”。这是古人的告诫,也是现实的警醒。纠正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迫在眉睫,这当是一场没有期限的“绿色革命”。或许,人类永远无法预言和阻挡任何一场天灾,但是人类只要认识规律,遵循规律,就可能成功化险为夷。
注视当下的防汛抗灾,湖北第二大湖泊梁子湖的牛山湖,退垸还湖,将原属于梁子湖的领地重返自然自然。既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也有利于恢复湖泊调洪能力,修复生态环境。与古代的大禹治水如出一辙,换来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你善待环境,环境是友好的;你污染环境,环境总有一天会翻脸,会毫不留情地报复你。这是自然界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顺自然规律者兴、逆自然规律者亡。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湖北好山好水处处是,乡音乡愁时时有,可谓“天生丽质”。越是这样越要尊重自然、天人合一。要慎砍树、不填湖、多给大自然“种绿”,多为好生态“留白”。遵循自然规律,让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将是山笑水笑人欢笑的美好图景。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杨虹磊、周磊
(作者:游思琪)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