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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齐:放生需理性,避免“好心办坏事”

发布时间:2016-09-10 18:03:53来源:SRC-13

  近日,一名叫卓玛的姑娘花费510万元巨资,从屠宰场买下6387只羊放生到色达草原的消息引发网民热议。有网友赞颂卓玛“功德无量,爱护众生的生命”,也有反对者炮轰其“盲目放生,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当地环保局表示,6000多只羊全部放生到色达草原,大大超过草原的畜牧能力。将于2017年1月1日施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已增加了关于放生的条款,规定放生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9月10日中国网)

  卓玛的动机和初衷是值得肯定的,这一点无可争辩,因为她有着一颗“兼爱众生”的善良之心。否则,她也不会进行这次放生活动。社会的道义就在于“惩恶扬善”,善良的应当被鼓励和提倡,有一颗善良之心固然是好的,但在善心支配下做出的行为却未必是善举,好心办坏事也是时有发生的。美国曾经的“杀狼保鹿”一直启示着我们,生态平衡是自然界的规律,一旦这种平衡被破坏,生态环境也必遭厄运。卓玛的“善举”,使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大大超出草原的承载力,对当地草原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所以,放生需理性,以避免“好心办坏事”。

  首先,放生应考虑被放生动物的野外生存能力。很多被放生的动物来自于家养,它们从小长大一直被人工饲养,受到“百般呵护”,可谓是“温室里的花朵”,不经风雨,自打出生就没有受到过野外训练,几乎没有野外生存技能,与其说放生,不如说“放死”更形象。这不仅与放生的初衷违背,更是让被放生的动物“一去不复返”,不是自己缺少捕食技能而饿死,就是自己缺少逃生技能而被猎,成为其它动物的“盘中餐”。中国青年网今年6月13日曾有一则“青岛数千驯养麻雀被放生后批量死亡”的报道, 该报道称:“有许多麻雀还不会飞,只能在地上行走。有不少麻雀到马路上觅食,不知躲避,死于车辆之下。”令人惋惜!

  其次,放生应考虑被放生动物与被放生地生态环境的关系。有网友表示“这六千头突如其来的羊,对藏区草场的破坏是十个五百万也补不回来的”,这种得不偿失的做法当然是不可取的。所以,放生时必须考虑被放生动物与被放生地生态环境的关系。色达县以畜牧业为主,而目前当地的牛羊数量已接近饱和,骤然增加6000多头羊,会对当地草原生态造成较大压力。所以,规模与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是第一对需要考虑的关系。同时,当地即将进入冬季,这么多羊也难以管理,会不会产生传染病?如果产生传染病,如何防疫?会不会影响其他动物生存?会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故而,被放生动物的健康防疫与当地环境的关系也不可不察。

  最后,放生应考虑放生致损的法律责任。目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通过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显然诸如“北京400只狐狸被放生集体下山咬死咬伤家禽”等不合理放生行为导致不良后果,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生效后,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放生本来应该是一个善举,“功德无量”。但是,放生也需理性而为。如果放生不能产生好的效果或者预期的目的,“善亦非善”。如果放生产生了负面影响,更是得不偿失,违背初衷。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显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