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但现实中国企管理与党建之间还存在一些矛盾。比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出企业党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的程序进入企业董亊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符合条件的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成员,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由一人同时担任企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等。导致国有企业党组会与董事会之间、“新三会”与“老三会”之间、“党委成员”与“决策层成员”不同角色之间的矛盾。解决好这些矛盾国企才能做大做强,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
坚持国企党组会“主导”地位不动摇。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当前,国企正处于爬坡转型期,深改期,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国有企业“大而不强”的弱点暴露无遗。国企发展“路在何方”?这是很多国企困惑的问题。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还得靠党的指挥,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之下,党组会就是灯塔,照亮国企发展黎明前的黑暗。在党的领导下,国有企业搭载中央“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既是国企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是国企由大变强的机遇;同时,国企党建工作排不上号具有普遍性,党的观念淡漠导致企业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坐商务机、比阔气,其行事风格与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风马牛不相及现象也具有普遍性。因此,必须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党组会“主导”地位不动摇。
同时,还要坚持国有企业“主管”地位不动摇。1993年11月,党的第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在法律上明确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国有企业的党委会不再“党管一切”,2014年中央再次实施“简政放权”,这一系列改革措施都是为了国有企业自主发展,自由发展。国有企业如何管理,仍由董事会具体筹划,具体操作,具体发展。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党组织不再插手国企内部管理,但不是撒手不管,只是放开手让国企自主管理经营,才能让国企活力无限。
党组会是国企发展的引路人,为国企发展指明方向,董事会是国企发展的执行者,必须紧跟党走。摆正党组会“主导”地位,董事会的“主管”地位,能够充分发挥党建在国企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
稿源:荆楚网
作者:长安濮存
(作者: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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