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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媛:为何“校园暴力”屡禁不止?

发布时间:2016-10-19 11:38:34来源:SRC-13

  近日,法制日报上刊登了一则消息,目前教育部正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订《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并拟于11月底前出台。同时,还将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校园暴力”一直以来都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其实早在今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向各地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但根据教育部统计,今年5-8月仅三个月就共有68起欺凌事件发生。痛心的同时,我们更应反思:为何“校园暴力”屡禁不止?

  首先是立法的不完善。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理力度小,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我没成年”似乎成为校园中青少年肆意欺凌同学、有恃无恐的“法宝”,使他们不能意识到犯罪的严重性,还产生了一批冷漠的旁观者,以此为乐。施暴者的无所顾忌,旁观者的冷漠无为,受害者的沉默忍让使“校园暴力”形成一种可怕的校园风气,人人都认为欺凌同学没什么,这就是“破窗效应”的典型体现。

  其次是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虽然我国刑法规定了相关的收容教养制度,但在实践中用得很少。而对一般的欺凌事件,学校缺乏有效的惩戒工具和教育机制,使得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校园暴力”干预机制的滞后不完善和犯罪成本低,成为“暴力”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针对这一点,我们不妨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美国法律不但规定了法庭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责任,也规定了学校对学生行政处罚的权利。美国学校对校园霸凌行为采取的零容忍政策,让所有施暴者在犯罪之前有了忌惮,"校园暴力"从根本上得到了缓解。

  第三是教育宣传上的忽视。因为对“校园暴力”的整治如果仅仅寄希望于刑事处罚或严厉处罚,那么这是对复杂问题的简单化,治标不治本。我们需要的从教育和宣传上引导学生,推行规则教育。而多年来我国的规则教育缺失,相关的“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空泛,缺乏对具体错误行为的惩罚。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所以校园的推行规则教育,会使学生在不断矫正错误的过程中,强化自身的规则意识。

  总之,只有在司法,家庭,社会三个方面都明确好责任,共同整治"校园暴力"问题,才能真正还孩子们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真正整治了“校园暴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小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