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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娅:领导干部要敢于担责

发布时间:2016-11-24 09:45:46来源:SRC-13

楚天尚漫出品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随着多部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法规性文件的相继问世和不断完善,部分党员干部的决策行为越来越谨慎,并出现了一种“不良反应”,即负责不担责。负责不担责,是将权力握在自己手上,将责任推给他人的表现,这种现象不利于干部团结协作,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值得警醒。

  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背景下,领导干部推责、摊责现象并非个案,“与其担当冒风险,不如平安混日子”的为官哲学大行其道。深究背后原因,一方面是责任意识的缺位,没有树立权责对等的理念,没有将权力等同于为民服务的义务,履职尽责的责任;另一面是纪律意识的错位,将党纪国法看成洪水猛兽,心生畏惧导致履职百般推脱、蹑手蹑脚。不论出自哪种情形,不敢担责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绊脚石”,必须予以清除。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但凡是领导干部,不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在履职机关管理、群众服务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决策权,而与之对应的必然是负责、尽责、担责的义务。

  要深化责任教育,让领导干部切实负责。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权力就是责任,手握权力,必然要肩挑责任。为此,在强化纪律意识的同时,要深化责任教育。要明确有权不用与有权滥用一样,都是违纪行为,同样不可取,清晰责任范围;要明确负责不是只拥有权力的单项行为,而是必须与尽责、担责相配套的系列行为,不能转嫁他人,或是分派,划定责任界限;要明确党纪国法的界限和容错机制的存在,保护正确合规的尽责行为免遭问责,保护负责行为。

  要落实制度管人,让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制度是行政机关合法合规、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只有切实发挥制度约束力,用制度管人管事,才能扼杀干部推责、摊责的想法,堵住干部推责、摊责的“出口”,促使广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下发责任分解表、严格责任落实考评机制,以明确责任分工、划清责任界限、厘清问责依据的方式,做到权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做到权尽其用、人尽其责。

  要加强精准问责,让领导干部勇于担责。领导干部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工作中出现失误在所难免。面对干部工作失误,要分清原因,理清后果,区别是勇于担当的创新失误,还是失职渎职的违纪失误,是勇于担责的自身失误,还是被迫摊责后的被动失误。针对创新失误要主动容错,针对违纪失误和自身失误要依纪惩处,针对被动失误要查清源头,对主体责任人要“连坐”处罚、加重处罚。只要做到精准问责,才能倒逼领导勇于担责。

  责任是一种担当,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态度,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使命,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责任的重要性,自觉做到对事业负责、尽责、担责,如此才能凝心聚力,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