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280元、560元、1120元或1680元押金,就可以获得一份“微商推广”的兼职工作,每天动动手指把3条广告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就可赚到最高150元日薪,这样的好事你动心了吗?这是一个圈套,“手机易点赚”、“11B工资群”、“9中级工资群”等十多个微信群一夜之间人间蒸发,千余人几十万元押金无处讨要。(12月26日《新闻晨报》)
互联网时代,社交平台越来越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越拉越近,无论你在地球的哪一端,只要轻点鼠标或轻触手机屏幕,一切似乎都不是问题。从论坛、博客、QQ、微博、微信,网络社交平台从未停止过更新的脚步,而对于朋友的概念,却在不断地转换。若干年前,认识一个人,光接触似乎还不行,还得要经历一根烟、一杯酒的过程,现在却只要扫扫二维码,或者添加一下好友,一切OK,简单如此。
于是乎,朋友不再是“桃花潭水深千尺”的概念了,只要你愿意,我愿意,即使陌生也可以纳到同一个朋友圈来,这种简易的互交文化不经意间侵蚀着那份情深意重,蔓延着一种轻浮的社交礼仪。继而出现了“有良知者必须转”的道德绑架,标榜“科学健康”的变味鸡汤,“投之以点赞、报之以拉票”的人情糊涂债。微信上的“朋友圈”到底又有几分情感的存在?有朋自远方来的那份喜悦还会油然而生吗?
同样,骗子们也没有停止过脚步,无论从最初笨拙的线下伎俩,到有着一定技术含量的电信诈骗,再到利用微信朋友圈,都说明骗子也在与时俱进,也在充分利用着互联网社交平台更新着骗术。
“每天动动手指把3条广告转发到微信朋友圈,就可赚到最高150元日薪”,骗术高明吗?估计换了在现实生活中,没几人会相信,简单如此的挣钱术还会轮到你我?但骗子正是用这种最原始、毫无技术含量可言的骗术,在朋友圈内让众多“朋友”上当受骗。
原因很简单,微信朋友圈是一种弱社交关系,朋友的含金量又有多少“友”的成份,估计每个人心中都会犯嘀咕。而骗子恰恰利用了微信朋友圈中的这种微弱的信任关系,点燃了那些心中依然存在着发财梦的朋友。点赞、评论、转发,看似热闹的背后却隐含着多少面子、里子的利益趋动在里面。
朋友圈的诈骗关键还是出在朋友的问题上,工具没有原罪,法律定性自有执法部门去深究,但作为普通民众的你我,不要总觉得骗子有多高明,而应该多多反思自己“朋友圈”中真正能够称为朋友的又有几人?不能等到骗子来捅破了那层纸,友谊的小船翻了之后,才开始醒悟。
稿源:荆楚网
作者:谢晓刚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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