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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长云:4A景区现A货,如此“侵权”谁之过?

发布时间:2017-02-10 15:07:25来源:SRC-13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五千年文博园景区内,出现了号称中国最大的山寨兵马俑群,上千个兵马俑场面震撼。这到底是咋回事?文博园行政总监殷照平殷照平称,该园的“兵马俑群”与西安前不久销毁的山寨兵马俑有本质区别,我们跟游客介绍都说我们就是‘A货’。(2月10日 《华商报》)

  A货,即假货,是对真品、正品的一种仿冒。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见的A货通常都是以衣服、背包和生活用品居多,对于想要赚钱的商家来说,这类的物品容易模仿。然而,近日安徽一家4A景区竟然出现了“山寨兵马俑”,如此大规模的仿造实在是让人感到“钦佩”。

  众所周知,兵马俑的真品在西安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内,并且秦始皇帝陵博物馆已经依法对“兵马俑”等进行注册,也就是说这家4A景区明目张胆对其进行仿造,明显的是一种侵权的行为,在笔者看来,应该立即停止此种行为,并对仿冒的兵马俑进行销毁。

  从法律层面讲,安庆市太湖县五千年文博园景区利用A货进行营利,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二章第五条“经营者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之规定,这家4A级旅游景点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其这样做损害了西安秦始皇帝陵博物馆的利益,同时伤害的更是游客的权益。

  就这件事情本身而言,让笔者吃惊的地方除了如此“高效”的模仿能力之外,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景区的态度:竟然在知道自身的物品是A货同时也承认了是仿制品,还在“大张旗鼓”的接待游客,好似“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其自身好像一点错也没有,实在是让人感到气愤。

  一家4A级景区,只想着用一些仿冒品而不是利用自身的优势、创意来吸引游客,赚钱盈利,同时相应的负责人几乎没有法律意识,着实让人为其感到悲哀。并且对此,当地相应的旅游监管部门也没有尽到相应的职责,对此种侵权行为没有做到及时的纠正,也是存在错误的。

  笔者认为,这样用A货来赚钱的景区,已经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只顾着模仿他人的优势而忽略自身的长处,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很难有发展前景,长此以往,只会陷入囧途,沉寂于旅游市场中直至销声匿迹。

  由此,笔者希望,相应的监管部门要立即行动,制止这种侵权行为,今后也应加大对这方面的管理,从而真正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不受损害。当然作为经营者也要做到不侵权、不违法,要靠自己的真本事来获利,同时也需要广大的群众配合与支持,共同打击假冒产品。最终不仅还旅游市场一个“安静”,也给大家一份真正的快乐!

  稿源:荆楚网

  作者:祖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