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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六合:别拿家长的错误来“刷”孩子的脸

发布时间:2017-04-01 17:35:08来源:湖北日报网

  27日是第22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目前,泉州各中小学已向家长发出共同遵守交规的通知,并提到家长若骑超标电动车载孩子上下学,一经发现将受到劝阻,学校还会将情况全校通报。(3月30日《海峡都市报》)

  福建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禁止家长骑超标电动车接送孩子上(放)学,应该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学校只需配合;而学校在全校通报骑电动车的家长,是“越俎代庖”,是拿家长的错误来“刷”孩子的脸。

  家长骑超标电动车接送孩子上(放)学的确不安全,禁骑超标电动车举措完全合理;可发现在家长若骑超标电动车载孩子上下学,全校通报骑电动车的家长,怎么说都不符合逻辑,违背了教育初衷,完全是错打板子。这样做不仅对家长群体难起到震慑作用,只会伤害无辜的孩子。

  骑超标电动车是普遍现象,禁骑超标电动车应由公安交警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全面履职尽责,加强上路执法检查,依法查扣超标电动车,严禁超标电动车上路。所以,家长骑超标电动车,自有交通部门出面,该扣分就扣分,该罚款则罚款,家长也不会有怨言。学校需要做的是配合交警部门,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进而影响家长的行为,不骑超标电动车。

  古语说:“罪不及父母、祸不延妻儿。”家长犯的错误,就只能由家长自己来承受结果。学校是教育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况且禁骑超标电动车需要社会共同发力,学校不能“越俎代庖”。另一方面,家长确实也该以身作责,不管是交通法规还是其他的社会规范,家长都应该是孩子们的榜样。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