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摆摊老人疑利用零食占女孩便宜的视频引发网络热议。4月7日,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官方通报称,谢某某在其流动摊点对前来买东西的两个小女孩采取搂抱、亲吻的方式进行猥亵,目前已被行政拘留,两名被侵犯女孩身体没有受到伤害。(4月7日 澎湃新闻)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不断增多。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报告,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害儿童(14岁以下)案例有433起。在严格打击此类犯罪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儿童性教育的缺失,使孩子性别意识单薄,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一旦遭受性侵,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都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在河南夏邑女孩受侵犯的视频中,三个女孩在面对骚扰时,未能及时做出坚决的回应。2015年,青岛14岁女孩被继父长期性侵,直到产生胎动反应才意识到自己怀孕,其母亲知道时已追悔莫及。今年4月初曝光的“广州6名小学生在楼道猥亵12岁女同学”事件更是让人震惊。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许多孩子对“性”的概念认识不清,甚至分不清“亲昵”和“侵犯”,弱小的身体在面对威胁时难以反抗,事后羞于寻求帮助,助长了犯罪分子侵犯未成年人的恶劣行为。
在英国,孩子从5岁开始就要接受性教育,除了认识自己的身体外,还要学习遭受性侵害时的求救方法。在瑞典,性教育作为电视节目的内容播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性教育也有相关要求,国务院2011年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 然而,未成年人性教育的实践却困难重重。社会中“耻于谈性”的观念仍占主流,连正常的性知识传播都会被批评为“不害臊”。冲破旧观念的禁锢,敢于谈性,让性教育话题“脱敏”,是当务之急。
不少家长在面对孩子“我是从哪儿来”的提问时含糊其辞。父母作为孩子最亲密的人,应及早地对孩子进行性教育,而不能因为害怕孩子早熟而将健康的性知识“污名化”。只有家长重视性教育,与孩子进行自然真诚的沟通,才能避免非正常渠道的性信息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增强孩子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悲剧的发生。
学校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性教育时不能敷衍了事,应根据孩子的生长环境和接受程度,分阶段进行系统科学的性教育。配备专门的教师引领孩子学习,而不是让孩子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阅读性教育教材,甚至发生将教材内容当成“黄段子”的情况。除了传授生理卫生知识,还应涉及心理、道德、伦理方面,使孩子树立全面健康的性观念。
“耻于谈性”并不是防止孩子早熟的保护伞,在与孩子谈论健康的性知识时,应当拿出“不害臊”的态度。一步步推进未成年人性教育,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努力。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钟雨欣(广西大学)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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