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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秋容:“共管思维”防范高考招生欺诈

发布时间:2017-06-30 16:12:02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几年,借高考招生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件频发,且招数不断出新出奇,让考生们防不胜防。高校招生在即,近日,朝阳法院的法官结合具体案例,教考生和家长应对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6月30日 北京晨报)

  正如报道所说,进入毕业季,高考骗局林林种种,骗局花样翻新,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虚假信息招生诈骗,骗子会谎称自己是某校招生人员,或者与高校领导“有关系”,可以领到“内部指标”或者“计划外招生指标”,索取指标费;二是虚假查分网站,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利用虚假查分网址盗取考生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进行诈骗;三是“热心人士”提供的渠道,考生或考生家长周围会有人热心提供进入高校的渠道,谎称自己“有门路”“很靠谱”,索要好处费等。

  骗局年年上演,原因何在,应验了一句俗语: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不法分子充分把握、准确利用了考生家长“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理。毋庸置疑,骗子的花言巧语、华丽包装,的确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诱惑力,再加上一些家长轻信所谓的内部关系和内线运作,在招生潜规则的误识和盲从之下,便会丧失基本的判断力而难以洞烛其奸,稍不留神即落入圈套中。

  从某种意义上说,高考诈骗,其性质较钱财诈骗性质更为恶劣。就钱财诈骗而已,被骗者损失的仅仅是金钱,而高考诈骗的对象一般来说都是处于花季的少年,损失的不仅仅是钱财,还有无法挽回的时间和机会,必须严厉加以打击和防范。

  对诈骗案直接查办的警方而言,除了依法打击高考诈骗之外,还可以在宣传防骗知识、揭穿骗子谎言方面多下功夫。比如开通防骗网站、咨询电话,将高考诈骗套路公开,让家长和学生了解相关诈骗信息,及时回应他们的咨询问题,对举报线索积极展开调查等。

  对于教育部门而言,只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力度,才能逐步达到打击信息泄漏、花样诈骗的目的;而对于普通公民而言,还是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莫被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所蒙蔽。同时,还需要学校自我规范、自律作为,用阳光招生来驱散潜规则的雾霾,遏制其傍权力的变现冲动。

  而最终,高考诈骗再怎么“厉害”,只要考生和家长不相信任何非官方渠道公布的高考信息,不寄希望于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录取资格,就能规避开众多诈骗陷阱。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舒秋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