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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旭东:以改革为司法公正“护航”

发布时间:2017-07-22 08:58:26来源:湖北日报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将改革进行到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就是天。”司法公正,关系着人民权益,关系着法律权威,更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司法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条防线“失守”,人民尊严必将遭到践踏、司法公信必将面临质疑,党和政府形象也必将受到影响。由此可见,司法改革一定要顺应、适配时代的发展,甚至还要紧跟时代的步伐。

  人们常说,法律从颁布之日起即意味着“过时”。诚然,法律法规不会凭空产生,司法的执行更不可能“无的放矢”,但面临问题,如何抉择?如何取舍?如何解决?习近平总书记给出了铿锵有力的回答:“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一轮司法改革,由党中央统一部署、顶层设计,不论是领导层级,还是力度举措,都前所未有,这也让广大人民群众眼前一亮、充满期待。

  司法改革的号角吹响了,关键还在于落实,如何改得好、改得实、改得到位,改出高效、改出人民满意?先做人的文章,以“司法责任制”,理清责任、加强竞争,实现司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再行机构整合,大力削减审批层级、简化办事流程、剪除冗余机构,对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顽疾“开刀”。以审判为中心,优化诉讼制度改革,打破“公安做饭,检察院端饭,法院吃饭”的“死循环”,更强调合法、客观。加强统一管理,确保司法不受行政权力干扰,独立公正立案、审查、审判……

  司法改革,在保证自身执法能力、执法科学化的同时,更注重司法的有效运用、绝对公正,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司法保护。近年来,司法不仅关注立法、审判等过程性因素,更关注执行的结果,给司法配上“杀威棒”,让“老赖”等各类违法者、被执行者不敢“任性”,必须履行审判的结果。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更是让群众叫好,让行政机关随时“头悬利刃”,敦促行政机关必须彻底转变思路和作风,做到依法行政、优化效率、履行职责、担当作为,让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来筑牢基础。一项项改革举措,有的是思路上的创新,有的是机构上的整合,还有的更是进行“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尽管“疼”在自身,但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障,这就是“法治为民”的无悔担当。法治之路“任重而道远”,虽然已取得看得到的成效,但司法改革与时代发展的关联度很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跟时代发展、紧跟社会形势、紧跟人民意愿,进一步提升对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的敏锐度,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好司法改革的使命和责任,也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让法治光辉成为人民幸福、社会进步、国家发展的共同“底色”。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人民群众呼唤公平正义,那司法改革必然要与人民的呼声同频共振。只有让改革为司法公正“护航”,将公平正义融入司法、融入民心、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人民的生活才能更加和谐有序、幸福安康。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