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东湖观点

黄超:用法治思维谱写依法行政新篇章

发布时间:2017-08-21 16:58:29来源:湖北日报网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政府厉行法治的示范作用尤为关键。《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播出,向我们展示了党和政府深入贯彻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砥砺奋进的坚定决心。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思维是政府工作逻辑化、科学化的核心。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旋律下,党员干部们的必修课。破立结合,只有深入贯彻法治思维,才能摒除旧有的沉疴顽疾。

  用法治思维摒弃“法不责众”的固化思想。在从未停息的反腐倡廉过程中,有些党员干部非但没有自查自纠、自省自新,反而去总结所谓的“反腐规律”,心存侥幸。“法不责众”是这些干部藐视法律的资本。他们认为,只要连成一线、抱成一团,法律就拿他们无可奈何。党和国家用实际行动给这些干部敲响了警钟,大批违法乱纪干部集团的倒台用事实证明了:反腐没有“规律”,任何所谓的“规律”都不会起效。秉公守法才是干部安身立命的真理。

  用法治思维摒弃“长官意志”的专断态度。 “翻烧饼”、“走马灯”、换个领导修次路、产业跟长官一同“换届”。这些挟裹着错位政绩观、扭曲事业观的“长官意志”,一直是为民所恶的官僚作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也给风过无痕、鸟过无影的作风套上了紧箍咒。摒弃“长官意志”的专断态度,就是要干部们学会带着铁链跳舞,收敛“乱”、“滥”的恣意妄为。

  用法治思维摒弃“粗暴执法”的蛮横手段。守法只需律己,执法难在律人。近年来一些“城管”、“协警”的暴力执法屡屡刺激着公众的神经。诚然,执法人员需要严格执法、维护秩序、保证治安,但是却不能混淆“严”与“暴”的界限。让执法为民的理念内化于心,让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外化于行。时刻以讲道理、做工作的态度,心平气和地宣扬法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化作用,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才是法治思维的主旨。

  “政府,既是人民的公仆,也要成为守法的榜样。”只有政府崇尚法律,严格执法,人民才会拥护法律,严格守法。有皓月当空,腐草荧光必无地自容。让法治思维成为处理矛盾纠纷的自觉性思维,用法治思维的引领和指导规范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就能让法治的新风吹走旧的思想作风,谱写依法行政的新篇章。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