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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端端:把法治素养“考核棒”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7-08-28 08:25:38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播出,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学法懂法是领导干部必过的第一关,也是检验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及格线。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如何把具有法治素养的领导干部考核准、识别准、选拔到关键岗位是摆在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上梁正方能下梁正。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用权,就能引领社会风气;反之,老百姓就不会把法律当回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就是一句空话。厉行法治,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选人用人导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要亮出法治考核的硬标尺,把懂法治、行法治的优秀干部选用起来,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和价值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才有坚强的队伍保障。

  不可否认,在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的行为与法治理念相去甚远,有的把“法治”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口号喊得震天响,没有真正入脑入心,在具体工作中仍然人治大于法治、经验重于法规、唯上盖过唯实;有的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不用法,把法律当成“权力的橡皮泥”,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甚至目无法纪,无法无天;有的干部身在法治,心却在人治,一味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有的地方选人用人,经济增长速度、能“干事”、有“闯劲”仍然是干部选用的优先选择,法治素养没有成为“硬约束”。这些问题反映了当前干部选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果这样的干部多了,不仅影响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态,依法治国蓝图更不可能实现,党的凝聚力与公信力也必然受到损害。

  一个人纵然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也不能当领导干部,这个关首先要把住。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将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显然,法治建设成果如何已经成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这让他们感觉到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也倒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重视法治建设,强调公平正义,加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自觉依法行政。

  法治素养应成为考核干部的“晴雨表”,法治考核要落到实处,需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法治素养任职资格制度,把党员干部参加法治教育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干部考核要有法治取向,年度要“述法”、日常考核要“看法”,看干部谋划工作是否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是否运用法治方式,是否做到严格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从而真正创造经得起历史评判、人民检验的“法治GDP”。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考核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等情况。对不重视法治建设的要调离岗位,干的好的要重用提拔,有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敬畏宪法和法律,讲规矩守纪律,依法按权限和程序办事,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

  考核是指挥棒,用人是风向标。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手段、健全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测量尺,测出干部法治素养的优劣,考出干部法治能力的高低,树立依法办事的标杆,把法治素养作为考核干部的“识别码”,落到实处,严把法治素养这个“门槛”,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全社会营造强大的“法治气场”。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