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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阴阳合同” 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8-06-04 16:32:51来源:荆楚网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6月3日,央视新闻)

  事件起源于知名主持人崔永元发布的一条微博,称某明星在一部电影拍摄期间只待了四天,获得的片酬高达6000万元,但向政府纳税的“小合同”金额只有1000万元,而另有金额5000万元的“大合同”,曝光疑似签订“大小合同”、“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并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如果明星的“阴阳合同”属实,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且涉嫌偷逃税款。

  之所以这一事件迅速发酵,在极短的时间内成为舆论的热点,主要是因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作为高收入群体,本应在很多方面做出表率,却发生涉嫌偷逃税款的行为,自然容易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在明星“阴阳合同”事件中,动辄千万的片酬已让人们习以为常,毕竟也算是合法的收入,毋庸置喙,但隐藏在背后更多的灰色收入“潜规则”却刺痛了大众的神经。当众多的中低收入者依法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之时,这些轻松拿到高收入的明星,却依靠“小聪明”、通过违规操作偷逃税款,不仅挑战了法律的威严,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

  当前,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也日趋多元化,偷逃税款的方式也更加隐蔽,或化整为零,或股权运作,或分期付款,“阴阳合同”也是其中的一种手段,这让社会公平遭受着严峻的挑战。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也表示,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快速反应,及时回应网民关切,这样的积极态度值得点赞,也无疑令人们感到欣慰。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如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社会公平正义,显然是其中的必要条件。我们期待这次的调查不是“雨过地皮湿”,而是实实在在的“抓铁有痕”“踏石留印”,让那些高收入群体的偷逃税行为无处可藏,曝光在世人面前,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合法的收入应该得到保障,但用灰色手段敛财,甚至通过违法的行为偷逃税款,则于法难容。因为任何人都不能挑战法律的尊严,任何违法的行为都难逃法律的严惩。唯有以严格执法来肃清乱象,以严厉惩处来遏制违法,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权威,还社会以公平、以正义。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