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新闻报道,来自贵州的师范生小李因身高未达标准,不能拿到教师资格证。记者查阅发现,《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中明确,“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均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可适当放宽条件。”(7月3日西部网)
此消息一出,引发网友纷纷吐槽,有网友称:这种限制身高的规定,是不给“矮个子”“活路”了。笔者以为,将身高作为衡量个体是否能当教师的标准,是不合逻辑的,会将高尚的教育“矮化”。
教育行业需要的是会教学的老师。能否“传好”知识、 “教会”学生,是老师的毕生课题,也是衡量一位老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准。报道中的毕业生小李是一名师范生,说明她受过专业教育,懂得教学的方法;另外,她已经找到了工作,说明她的教学能力已经得到用人单位的肯定,拥有成为一名老师的基本素质。
有些人说,个子太矮,连黑板都够不到,又怎么能教好学生呢?事实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教学工具也变得“人性化”,黑板也变成了能上下拉动的“白板”,根本不用“杞人忧天”。
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并没有关于身高的限制,目前,四川、江西、广西这些省份都取消了关于身高、体重的设限。这说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撇开了“身高和教学能力有关”的偏见。
给教师的身高“设限”其实也是在“矮化”教育。教育讲究的是“一视同仁”。枣庄市的孟凡芹老师身患残疾,但她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总能“征服”学生;凤阳县的汤如付老师患有四肢肌肉萎缩症,但凭着过硬的专业知识,在每年的教学评比中,他所任课程平均成绩总在全县同类学校前5名……这些老师虽然身体不如正常的人矫健,但他们依旧是学生心中的“好老师”,是教育行业的“一把手”。他们非但不会教不好学生,还能以身作则,给学生树立起坚强的榜样。
相反,如果将个子矮的人排挤在教师行业的门外,那是不是就意味着长得不好看的、说话难听的也都当不了老师了呢?显然是荒谬的。
庆幸的是,相关部门回应,计划从明年开始取消教师资格证的身高限制。
时代在进步,教育理念在更新,相关标准也该“更新”。那些充满了偏见的、滞后的条款理应被剔除。不能再让身高限制将好老师排挤在教育“门外”。无论是学校还是教育厅,都有责任修正标准,别让身高限制把教育“矮化”,“禁锢”了教育的发展。
来源:荆楚网
作者:张汇玲
学校:广西大学
(作者: 编辑: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