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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售烟罚单”给谁敲警钟

发布时间:2018-07-10 08:14:25来源:荆楚网

  近日,深圳市第二轮控烟战首次“回头看”,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现已对坪山区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商家立案查处,如查实,商家将面临3万元的罚单。据悉,这将是全国首例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7月8日《北京晚报》)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青少年越是容易获得烟草,越是容易在未来养成习惯性吸烟行为。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等方面的影响,或因为好奇心理和同伴效应,青少年吸烟的现象随处可见。

  人所共知,吸烟有害健康。青少年吸烟危害更大,对于没有独立收入的青少年来说,没钱买烟,容易引发偷窃、抢劫等,走上犯罪的道路。从青少年健康而言,青少年吸烟,不仅容易诱发不良行为,而且会严重损坏身体细胞,经常吸烟的青少年,容易使记忆力下降,精神萎靡不振,不能集中注意力专心学习,更会对肺、口腔、消化道、心脏都造成损伤,严重的可能导致早衰。

  目前,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问题急需重视。据调查,深圳中小学中超9成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的商家远远不到一半。针对有吸烟习惯的学生,有超过7成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明确,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为了禁止未成年人吸烟,一些地方向出售香烟的单位和个人投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和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禁示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表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其得到严格执法将有效减少青少年吸烟率。深圳的控烟执法行动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点赞。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世卫组织对深圳控烟专项执法行动成功处罚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烟草制品的商家表示赞赏。任何立法或条例只有得到严格执法才能真正实现其立法的目的并造福人民。”

  在此语境下,全国首例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首先向有关商家敲响警钟,不能见利忘义,必须守法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其次,也对有关家长敲响警钟,家长要带头控烟、禁烟,为青少年做个好样子,不能让青少年为自己买烟。同时,要教育青少年远离烟草,拒绝烟草毒害;其三,也对学校敲响警钟,要回归教育本源,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教育青少年用心读书,拒绝不良习惯,抵制危险烟草诱惑,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其四,对有关职能部门更是一次警钟。教育青少年远离烟草,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是职责所在,不容懈怠。实际操作中,不妨“拿来”深圳的做法,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加大巡查监管和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有效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全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清新、绿色的环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