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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评论大赛】微信被山寨,互联网还有多少李鬼?

发布时间:2018-07-24 16:30:07来源:荆楚网

  近日,各大媒体公号发布消息,示警各地出现的“山寨微信”。因该微信功能逆天,被许多用户下载使用,然而这类软件却漏洞重重,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接连导致用户上当受骗,钱财损失。

  微信也能被山寨?看到这样的新闻,估计许多人都大跌眼镜,难道你用的微信与我的微信,不是同一个微信吗?而事实确是如此,聚合了微信各种功能、并且享受到“微信”所不具备的逆天功能,如自动抢红包,在聊天页面一键群发语音消息等的“加强版”微信活生生是腾讯旗下“微信”的升级版,堪称“微信PLUS”版本。

  正是这类软件使用起来容易上手,而且功能上也毫不逊色正版微信,加之登陆后个人基本账户信息也可同步,功能上的便捷强大,账户上的同步完整,不禁让人对这些软件青睐有加,甚至还会认为账户信息是微信官方同步过来的。在这样的软件体验里,哪个用户能想到这些山寨微信和官方微信并无关系,而且在你便捷操作、愉悦使用的过程中,个人的用户信息正在源源不断地被“有心人”套取,最后变成为你量身定制“陷阱”、巧设骗局的砝码,真可谓防不胜防。

  实际上,在互联网行业中,以及在微信官方带有技术性质的公布澄清中,我们很容易搞清楚,这些被称为“多开微信”、“增强版微信”的软件,其实只是“外挂”软件的一类,和很多游戏打怪通关一样,通过设置软件功能门槛,达到诱惑用户充值缴费从而获益的目的。而在山寨微信中,通过用户付费后,不法分子就能解锁这些被禁止的、可以被用以犯罪的功能,从而为其实施高科技犯罪提供辅助。

  如今诈骗呈现许多新特点,首先是在犯罪主体上,选择取证困难、实施方式隐蔽的诈骗,尤其是互联网领域诈骗的不法分子在增多;而这类诈骗一旦爆发,就牵涉面较广,设计金额巨大;而对很多小金额诈骗来说,诉讼成本过高又导致许多人放弃法律维权,这也使犯罪行为趋向轻型出击,小规模实施,然后便逃之夭夭。而山寨微信的出现,更表现出一个新特点,那些被社会广泛关注的高危、高频的诈骗领域、诈骗套路,如今已转移到微信一类的社交软件上。真假难辨、神不知鬼不觉便落入其彀中的诈骗,无疑带给我们对互联网安全治理的思路启发。

  不得不说,依托互联网兴起泛滥的包括诈骗在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很多不能在合适的法律框架体系内被惩治,其中很多还在法律空白区域,留下了惩治的真空地带。2016年,最高法、最高检以及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互联网法制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不过法治的实施过程依然依赖对刑法中个别条例的参考遵循,而以山寨微信乱人耳目的新型诈骗却还层出不穷,甚至有“与时俱进”的升级换代之感,法制建设能否及时跟进犯罪形势,并对犯罪行为苗头做到“料敌于先”,可谓任重道远。

  从目前情况看,看似防不胜防的“李鬼”微信也并非难以勘破,对广大依赖微信社交、支付而不了解微信技术流层面信息的用户而言,至少在软件长相、软件功能差异上还是有区别的,而在下载安装过程中,用户出于个人安全考虑,也应当选择在正规安全的应用商店中下载,而不是安装使用安全未知、来路不明的功能逆天的软件,否则便是自投罗网,将来不免悔之晚矣。而诸如“是我是我”等简单的聊天对象验证手段,也需要用户多加注意,适时升级,比如通过电话实时验证,设置隐私问题提问等,把个人的安全门户防好守好。

  而作为官方微信,需要做的或者说能做的其实更多,山寨的“李鬼”微信绝对不能作为负面营销去放纵,而是要在现今举措前提下,用有奖举报、平台主动发现等挤压这类外挂软件的生存空间,并从微信背后强大的资本技术支持,从技术传播、应用上阻击这类外挂的“假李逵”软件。减少、肃清这类可恶外挂软件,不仅是微信要做的,也是互联网被用户钟爱选择的所有平台、APP需要引起警醒的,不能等到“李鬼”遇上了“李逵”,并损害到用户利益才去郑重应对。毕竟,这对行业发展、品牌利益都是无形的抹黑。

  来源:荆楚网

  作者:白毅鹏

  学校: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