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通信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行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针对此问题,8月2日,湖南省工商局召开通信运营商发布违法广告行政约谈会,认定“流量不限量”广告为虚假广告。(8月5日 中国经济网)
近年来虚假广告铺天盖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公司也玩起“文字游戏”,弱化甚至属“误导性遗漏”重要交易信息。三大运营商为追求用户数量,发布手机“流量不限量”套餐广告,吸引消费者通过短信、客户端或者前去营业厅办理业务。然而,广告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要么违背承诺、附加条件,要么使用需要放大才能看清的微小字体来注释限制条款。当被质疑时,客服人员却理直气壮解释称:“限速后依然是不限量,只是网速变慢。”如此“愚弄”消费者,实在令人气愤。
“流量不限量”违反广告法,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消费误导。专家指出,“流量不限量”在技术上无法实现,该广告涉嫌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三大运营商明知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真正实现“流量不限量”,却在广告中反复大量宣传、推销,且未明示“达量降速”“达量停止流量使用功能”“达量关闭上网功能”等流量使用关键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工信部表示,要求企业规范宣传,不得片面夸大或混淆优惠幅度,做到真实、准确,实行明码标价,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发布虚假广告是不明智的行为,百害而无一利。笔者曾多次收到某通信运营商官方号码发来的消息,内容是赠送一张免费流量券,按其指示进行操作后,最终发现需要缴费或者升级套餐方能享受“免费”。长此以往,笔者对该公司的信任和耐心消失殆尽,但凡看见此类消息,均删之而后快。除了通信行业,近年来的空调广告“欺诈门”事件,称“一晚一度电”甚至“一天一度电”,事实是在实验室理想情况下才能实现,而正常使用状态下远远超过一度电。概念炒作和虚假宣传是经不起市场考验的,日久天长必定原形毕露,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更损坏企业信誉,实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流量不限量”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是积极纠偏行为,具有正面意义。湖南省工商局约谈三大运营商,并下发“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通知书”,为整治虚假广告开了一个好头,展示了政府严厉打击虚假营销的决心。纠偏固然重要,但更应从源头抓起,着力于提升企业诚信服务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加大执法部门监管力度。要彻底净化市场环境,离不开企业、消费者、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唯有拉起全面防范虚假广告的“天网”,让企业无空子可钻,才能给人民群众营造诚信友好的消费环境。
“流量不限量却限速”,真正限制的是消费者的信任和企业的长久发展。筑起信任的大厦难而久,而毁之只需一瞬间。没有了消费者的信任,企业就失去了发展的根基。因此,企业与其绞尽脑汁发布“虚假广告”,不如花时间攻克技术难题、推出高质量服务,方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来源:荆楚网
作者:晓杉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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