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公务员”均应退出执法舞台
发布时间: 2008-07-01 08:0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近来,北京的车主们少了一层烦扰,再不用担心自己的车被出没不定的交通协管员“贴条”了。日前,北京市交管局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决定取消交通协管员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和照相取证的权力。这意味着北京市已正式告别交通协管员“贴条”的历史(6月30日《中国青年报》)。
交通协管员虽不是交警,也没有交通执法权,但其长期以来却是作为“编外交警”而存在的。2005年以前,北京的交通协管员除可以“贴条”之外,还可以用摄像机拍摄一些动态违法画面,如机动车“轧实线”、走公交车道等。直到2005年下半年起,协管员的这种越俎代庖、替交警执法的行为才被交管局明令取消,仅保留对违法停放的车辆“贴条”的功能。
为什么会有协管,为什么会有“编外”?从表面上看是因为管理资源有限。近年来,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大幅上升,城市交通的管理工作随之巨量增加,交管部门因此聘用了一批编外人员协助工作,这就是所谓交通协管员。协管员的出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分解了交管部门的工作量,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比如有的交管单位将协管员的待遇与罚款数量挂钩,向协管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要求他们每天或每月完成一定的罚款额度。结果,罚款成了协管员的根本任务,明明看到司机正在违章停车也不劝阻,等司机一走,马上就去“贴条”;更有甚者,个别协管员让违章人“花钱消灾”。这使执法偏离了方向,影响了执法机关与群众的和谐关系,玷污了法律的尊严。
若以更宽广的视野来观察行政执法,其实还有不少部门有类似“协管员”违法执法的存在。比如,管市容,民警不够,有了城管,城管不够,有了城管协管员;管收税,税官不够,有了税收协管员。财政无法支撑足量的正规军,就用低成本方式进行扩编,而这种扩编都伴随着放权。权一放下去,很快就有了违法执法、罚款创收、“越乱越罚,越罚越乱”等一系列麻烦,结果清理、整顿、收权成了许多部门的工作重点,这就包括取消交通协管员的“贴条”权。
其实,有许多“协管员”从一开始就不该设立。业内人士指出,交通协管员的出现,实际上反映出有限的城市交通资源与交通管理的困境与矛盾。一方面大城市车满为患,道路、空气、车位不堪重负,另一方面汽车是支柱产业,为拉动相关产业链,购车并不受限。无限购买、有限使用,不想堵住财路又想疏通道路,这时候交警数量自然显得捉襟见肘。试想,若公交发达、没有那么多私车,或者道路规划有序、停车场均衡分布、停车位充足,交管部门还需要招募那么多的协管员来罚款式管理吗?
协管员“贴条”权的取消,其事虽小,但也是社会法制化加强的一个标志。公安部的文件已下发多日,我们期待更多的地方能取消交通协管员的“贴条”权,让交通管理回到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的轨道上来。我们也期待更多的权力部门循此思路对行政行为进行一番检查,凡是不符合法律规范、不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坚决停止,让所有的“编外公务员”全部退出执法舞台。
稿源:荆楚网
作者:童卉欣(湖北 公务员)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童卉欣;城管;交通;公务员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