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信息报9月2日报道,从今年2月底,昆明市委书记仇和提出启动城中村5年重建工程至今,昆明的城中村改造已经进行了整整半年。日前,城中村改造第二批名单已经公布,第一批改造的一些项目陆续开工,昆明城中村改造已经进入“正在进行时”。(9月2日《云南信息报》)
“城中村”也就是原来的城乡结合部,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原来的村也就成为了现今的城。本人没见过昆明的城中村,但是却见过广州的“城中村”,本人因需要常要到京溪办事处的麦地西街去走走,那里是典型的“城中村”,路是狭窄的路,楼一幢紧靠一幢密密麻麻,用本地人的话来说,那是“握手楼”“接吻楼”,垃圾遍地,不仅是路上,连空中的电线、防盗网上也挂得满满的,即使是创卫的顶峰时期,那里的卫生也是又脏又乱。那种环境,那种味根本就不象一个城市。
“城中村”改造说一千到一万主要是拆迁,有的地方是整体拆,有的地方是部分拆,不论是何种方式拆,都不是那么简单。有的地方对于上头布置的工农业指标即使有些高,也许能完成,计划生育虽说是天下第一难事,这也可以按照要求办到,可是要进行拆迁工作,尤其是要搞城中村的改造,那可能就是天下第一难事的难事,干部没有过细的工作,没有周密的配套措施,即使走破脚皮,磨破嘴皮,也无济于事。因而一般情况,不少人怕捅这马烽窝。
仇和是个敢于吃螃蟹的人,他到昆明所作所为都立于创新,着于发展,其它方面的创新,说好说坏自让他人去说,可这“城中村”改造那是实打实的,据说,昆明有300多个城中村,事关110万群众的利益,要说民生之事,这可能是最大的民生,能否走好这步棋,能否把这100多万人安置好,这无疑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大考验。
“城中村”改造最大的问题是要让大多数人配合,要做到这点,就得下大力:思想工作要尽量做通,各种政策要尽力的说透,补偿标准要尽可能合理,一环扣一环,一节也不能少,一点也不能马虎,我们的社会是法制社会,每个公民涉及到自身的利益,都会去学习甚至精通法律,因而按法办事是最基本的,既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又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不能强拆,不能乱拆,但是对于个别蛮横无理的人,又不能不用法律的渠道解决,这就要有很强的政策和法律头脑。
“城中村”改造工程已经进行半年,虽说与预想的进度有点慢,但是这一步是最关键的一步,只有村民们理解支持,在改造协议上签字,剩下的就是工程投资、设计规划的问题了,从目前的状况看,有的已经有80%的村民签了字,有的已经有60%的村民签了字,但是城中村与其它拆迁一样,只要有一户人家阻着,顶着,也同样影响着大局,但不论怎么说,有这么多的村民签约,说明城中村的改造符合多数人的愿望。但是任何一项决策都不是始终不变的,如果一些人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政府应该及时的调整政策,如补偿标准等,尽可能将实施的方法趋于合情合理,使一些想借此机会发财的人找不到多少把柄。
仇和能够在到任100多天的时间里,就敢于捅马蜂窝,这得佩服他的胆略,同时其主持制定的政策能让多数人满意,这又不得不佩服他的过人之处,而这一切就在于其思想创新,敢于发现问题,正视问题,勇于挑战,不怕打破坛坛罐罐,这种敢于挑战,不断迎接新的考验,正是其宝贵之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瑞明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