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迪士尼人偶“雪莉玫”被游客打头,导致演职人员受伤。记者从上海迪士尼获悉,该名游客已在当天被要求立即离园,且被禁止在未来六个月内再次入园。据目击者称,事发时,一名男性游客重重地拍打了“雪莉玫”的后脑勺。网友称,听到砰一声,随后扮演“雪莉玫”的演职人员当场捂头,被扶进休息室。(7月24日澎湃新闻)
从报道可知,拍打人偶演员的游客虽然被要求立即离园,且被禁止6个月内再次入院。但其打人成本显然非常之低,近乎于无,这也是很多网友愤愤不平的主要原因。应该说,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树立全民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的当下,势必让这种在公共场所故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法成本,进而倒逼人们尊重规则,敬畏规则。
可以说,即便是三岁小孩,只要接受过正常的教育、培育,也知道不能随便打人,打人是不对的。作为一名正常的成年游客,显然更懂得做人处事的道理,知道无故拍打他人的错误之处。
但遗憾的是,梳理报道可知,该名乘客并非是基于与演员互动的心理与其肢体接触。被拍打的演员也没有得罪该名游客之处。这名游客拍打人偶演员,完全可能出于无事生非、恶意取乐乃至寻衅滋事的卑劣心理。由此可见,该名游客既没有起码的尊重他人权利的道德素质,更没有敬畏规则的基本素养。而是把所谓的自己的权利凌驾于他人之上,丝毫没有对他人的尊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拍打人偶演员的行为,如果造成演员受伤等严重后果,肇事者将承担治安拘留、罚款、赔偿损失等行政处罚责任和民事责任。而且,根据《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具有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参与赌博、色情、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活动;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等情形的,应被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可向公安、征信等部门通报。
虽然上述规定未明确将拍打他人作为不文明行为对待。但只要是具有正常思维的人都能够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在公共场所故意拍打他人的危害性不亚于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行为,理当被认定为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活动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也就是说,拍打人偶演员的游客,理当被认定为不文明游客,受到相应惩戒。
其实,这也是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如报道所言,拍打者仅仅受到当即离园,6个月内不得入园的“惩罚”。这种惩罚,根本不会让违规者感受到任何成本和痛处,也起不到惩戒违规者,保护守法者的作用。这一状况必然会引发公众的不满及合理怀疑。
相关部门理当认识到用刚性追责维护规则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意义,不放纵任何“小恶”,以免出现规则人人可以践踏,底线谁都可以突破的“破窗效应”。进而依法追责拍打人偶演员这一恶行,让人们认识到破坏规则,侵犯他人权利的严重性,让公众体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带来的安全感。
(作者: 编辑: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