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去年全省收费公路的统计情况,当时的数据显示全省收费公路去年亏了28.8亿元。不过,昨日省交通厅又重新发布统计情况,数据出现了“转亏为盈”的反转,新的统计数据表明去年全省收费公路盈利了3.9亿元。省交通厅指出,全省收费公路的统计情况以昨日发布的数据为准。(6月30日《信息时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国高速公路网发展也迎来“黄金期”, 自1988年沪嘉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实现了中国大陆高速公路零的突破,到2014年底,中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1.2万公里,超过美国居于世界第一。
在上世纪,因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涉及面广,所需费用巨大,当时财政根本无力承担,故采用了BOT运营模式,通过引入银行、企业资金完成建设、养护融资,这种模式无疑减轻了财政压力,保障了公路能作为公共产品的本质。但随着二十几年的经济发展和财政充实,中央和地方财政基本上能够满足自筹建设养护资金,且迎来大规模公路收费到期的关口,令人费解的现象出现了,有些地区的部分公路已经到了终止收费的日期并没有停止收费,相反,在公众质疑收费合法性时,交通管理部门抛出了一些列貌似“合理”的借口,例如,统筹统还、返还银行贷款、被转经营性公路等,此时的公共产品最终成了某些部门和企业的“提款机”,延长收费期限的任意性和高速公路巨大利润面前,公众对此只能“望路兴叹”,近日曝光的广东“统计乌龙”更是将高速收费推到风口浪尖。
此次广东省公布的两次收支费用中最大的区别在于前后数据中的“运营管理费”相差了30亿左右,省交通厅对此的回应更堪称“奇葩”——“算错了”,消息一出,公众猜测声四起,语焉不详的回应背后是否存在“中饱私囊”等问题。
其实,这种猜测并不是空穴来风,今年来,媒体曝光了很多公路建设领域的贪腐案例,所涉金额之巨更是令人瞠目。
比如,“任性”延长收费期。高速收费饱受广大企业和车主抱怨的主因正是因为许多已经到期的公路被“任性”的延长收费,这其中既有暴力延长,也有变相延长。按照我国2004年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最长不超过30年。可是在操作过程中,部分交管部门和管护企业会变着法子延长收费期限,日进百万的高速公路成了政府手里的“香饽饽”,他们能找出“统借统还”、“返还银行贷款”、“转经营性公路”等借口也就不稀奇了。
此外,高速收支不透明,监督虚设。交管部门只在每年统计公布一次高速收支数据导致缴费者对收费账监督渠道不明朗,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交管部门几乎处于舆论监督的真空。我们可以透过此次“乌龙”事件看出些许端倪,对于前后数据相差30亿元,相关部门回应的理由令人啼笑皆非,涉及如此之大的金额,如此之严肃的公开项目,怎么能用“算错”就可以“忽悠”过去的呢?另外,体制内部监督乏力也是导致不公开透明的原因,各级审计部门应该加强该领域的审计工作,真正当好政府的“第二只眼睛”。
还有,公路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堵住收费“黑洞”。有消息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正案即将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有望将“政府还贷公路”模式,转为政府发债修路的“政府债务性公路”模式,这意味政府延长收费的“冲动”将得到遏制,因为“政府债务性公路”建设项目将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在审批和管理上面将更加严格和规范,可以有效的减少政府延长收费期限的任意性,实现公路姓“公”的目标。另外还将修改《条例》中关于“政府还贷公路”转“经营性公路”的规定。
最后,创新公路发展模式,让“Highway”变“Freeway”。经过二十多年的BOT模式发展,给我们快速延长公路里程和提升公路质量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投融资市场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本应该体现公益性的公路应该回归本质,传统的BOT模式难以为继,如何采取有效的投融资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是地方政府和企业都需思考的问题。对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高速发展模式,依靠以燃油税、车购税、轮胎税等税收构成的“公路信托基金”解决建设和管理难题。
只有将这些关系理顺、责任厘清,高速公路建设才会给民众真正带来福祉,真正让每条高速公路畅通无阻的行驶在企业和车主的心中。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李强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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