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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月:是什么让违规红头文件一路绿灯?
发布时间:2015-07-22 16:05:56来源:荆楚网

  政府部门的红头文件,竟出现不存在的法律及法条。日前,海南省东方市林业局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一份行政处罚通知中,因出现多处严重错误而引发网民热议。(中国新闻网7月20日)

  虚构法条、低级失误、出格要求、创收敛财……近年来,一些奇葩“红头文件”频现,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有的令人利益受损。那么,奇葩的红头文件何以如此“任性”?“红头文件”的严肃性去哪儿了?治理“红头文件”乱象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红头文件”是我国的一大特色词汇,因带有红色印章而得名,是老百姓对各权力机关或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俗称,是地方政府、政府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也有一个前提,就是红头文件必须合法、合规,让人信服。

  但是,东方市林业局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的一份200多字的行政处罚通知中,竟然出现了未曾存在的法律和法条。事后,副局长符昌远出面澄清,因事发匆忙,执法人员与文字编辑人员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二十六条”写成“六十四条”,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法》”。具体是明显失误还是虚构法条,我们不得而知,也希望相关部门彻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交待。

  “红头文件”应该是行政执法的依据,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强制性。作为主管部门会将常用的执法依据弄错,那处罚通知书就是无效文件。如何让人信服?红头文件的严密发文程序为何会挡不住一个“明显失误”?为何会一路绿灯?其根源在于权力的“任性”,结果出现“权力大于法律”“以人代法”。

  政府的“红头文件”怎能视同儿戏随意发挥,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都去哪儿去了?要维护“红头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落实备案监督制度。要严格规范“红头文件”的制定权限、核查内容和发布程序。当然,更要摒弃违法“红头文件”无追责先例、无纠错机制、违了就违了的旧观念,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倒查制度。

  因此,规范“红头文件”的制发,考验着公权部门的法治智慧与能力。为了不让“红头文件”乱象畅通无阻,就得思想上重视、程序上完善、监管上落实、权责上分明,绝不能僭越法律红线,更不能任意虚构法律条文,必须增强法纪意识、规则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

  稿源:荆楚网

  作者: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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