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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灿:对“下”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
发布时间:2015-07-30 16:18:15来源:荆楚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新华网7月29日)

  《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无疑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除了相关程序性、惩戒性规定外,《规定》还提出,“对调整下来的干部,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 对“下”的干部不“一棍子打死”,充分体现了中央在干部管理上以人为本,以事业为重、客观公正的用人原则。

  古人说得好,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对于干部来说,也是这样,在工作中难免会犯错误,如果因为违反相关规定导致 “下”来了,就把这个干部“一棍子打死”,这不符合选人用人的相关规定,也不利于党的事业的发展。“打棍子”的目的是给干部一个警告,让其以后在工作中要避免出现类似错误,要守住底线,兢兢业业,绝不能“为官不为”。而且,如果干部因为“下”来了就被“一棍子打死”,也不利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因为现实中“打破香炉的永远是经常烧香的那个和尚”。

  “下”的干部容易思想背包袱,再次任用外界舆论压力大。因此,对于“下”的干部,各级组织部门既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原则,敢于顶真碰硬,又要做到不重责轻罚,不轻责重罚,使每一位“下”的干部都能够适得其所。要探索建立跟踪考核机制,帮助“下”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正确看待“上”和“下”,鼓励其继续争创佳绩、苦干实干,让他们看到有干好 “上”的希望。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使党员干部都认识到评价干部重在看本质、看主流,不能“一棍子打死”,“下”来不是终点,只要表现优秀,群众认可就可“东山再起”。如此,才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总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待“问题干部”的一贯原则,加强对“下”的干部的关怀与管理,使他们重新焕发干事热情,这不仅符合《规定》出台的目的,也是真正的对党负责、对干部负责。毕竟,谁没犯过错误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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