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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斌:派出所屡批“证明”并非小题大做
发布时间:2015-08-12 08:45:47来源:荆楚网

  10日下午,一则有关“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该工作人员表示,还是希望一些需要核实人员的单位,与公安部门建立核查机制,通过单位对单位处理,让老百姓少走弯路,少走几趟。(8月10日人民网)

  这已是续“老人办理养老证丢失证明”之后第五起因部门要求出具没有必要的证明而被当地派出所“发文”批评的事件了,而就是这样一件开具证明的小事儿,如此“小题大做”是不是真的有必要呢?

  近年来像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你还未婚”等等这样的奇葩证明屡见不鲜,有些部门更是对一些分界不是很明确的证明,“踢皮球”“打太极”跑断了群众的腿,伤了群众的心。

  细数这些奇葩证明,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奇葩证明都存在两可性,基本上都是由于一些部门对规章调整存在滞后性,致使一些根本没必要的证明沉淀下来,而这些证明却又存在于规章制度之中,办事员明知道证明毫无意义,却对这样两可性很强的证明毫无办法,没有领导的“批条”只能按照规矩办事儿,不得不让群众去跑没有必要的腿,开具证明。

  然而,面对白纸黑字,明文规定,群众也不得不去跑这些证明,对这些证明敢怒不敢言。这些证明成为业务内的一个“脓包”群众没权利去捅破,而体制内又懒得去捅。

  对于,派出所对奇葩证明屡屡发声,恰好捅破了这层“脓包”,“怒斥”实际上就是为群众发声,为群众做主,如若说群众对证明的质疑不够重量,那么作为证明的开具机关,否认这样的证明则重重的打了那些要求开具证明部门的一记耳光,为群众出了气,做了主。

  屡屡发声,也绝对不是小题大做,更不是没有必要,一定程度督促那些部门取消一些没有必要的证明。屡屡发声也是在警告那些有意刁难群众别有用心的人,作为群众的后盾,决不让群众吃闷亏,若继续我行我素必然遭到曝光,受到惩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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