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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金伶:“临时工”惹祸的蹩脚理由该歇歇了
发布时间:2015-10-27 15:35:50来源:荆楚网

  21日晚,洛阳嵩县车村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对母子被撞,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母亲仍然昏迷。昨日,记者从当地政府部门获悉,肇事者虽为政府工作人员,但却是临时工。(10月27日大河网)

  “临时工”又闯祸了。提起这政府部门的“临时工”,想必大家都露出会心一笑。临时工绝对能够称得上“万金油”,放哪都好使。城管打人了,是临时工干的;官网更新出错了,临时工干的;“制服女”骂环卫工行尸走肉了,又是临时工干的……现在,公路所所长又酒驾撞人了,不出所料,官方又一次证明,该人是“临时工”。笔者不禁想问,是什么时候开始“临时工”犯错成了理所当然了?

  临时工,本来在公众眼中是个弱势群体,工作不稳定,福利待遇差,工作繁重,付出与回报往往还是反比,只因差一个“正式工”的身份。人们提起临时工多多少少都些怜惜的情绪。然而,随着一次次发生在政府机关部门的不良事件,“临时工”这个身份就被某些单位“玩坏了”。“临时工”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成了“免死金牌”。貌似不管单位的员工出了什么事情,单位总是第一时间把“临时工”推出来,最后以辞退临时工的结果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待。

  然而,笔者认为,拿“临时工”说事,就像蜥蜴掉尾求生那样妄想以小保大是十分不明智的行为。其实,公务员也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罢,甚至是临时工,他们都是普通人,都有可能犯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了就是错了,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一味的过度消费“临时工”,那么次数多了,“临时工”就演变成了“狼来了”,一旦出事,大家就会觉得这可能又是“弃车保帅”了,丝毫没有可信度,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出了事不可怕,可怕的是还在执着的让“临时工”担责。单位出了员工酒驾撞人的事,的确不怎么光彩,但一句“临时工干的”就能遮丑吗?就能划清界限吗?笔者认为,对于这种影响政府形象的行为,相关部门必须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切莫再把临时工当作“遮羞布”。

  稿源:荆楚网

  作者:董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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