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吴树玲:办公用房“清退战”不能只是一阵风
发布时间:2015-11-16 15:09:20来源:荆楚网

  湖北纪委官网“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专栏,11月15日剖析一正处级干部张某某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案。文中指出,张某某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伎俩,也暴露了长期以来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形成的“风吹树梢动,雨过地皮湿”的“顽世”心态,不能正确认清形势,不收敛,不收手,到头来只能是后悔莫及。(11月15日湖北新闻网)

  张某某原办公室面积为90余平方米,含有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间。在全市开展超标办公用房的专项清理时,张某某搬到隔壁一间符合标准的办公室,但同时设置一道暗门通向原办公室。原办公室虽然挂有“阅览室”牌子,但没有真正作为“阅览室”向职工开放,实际使用人仍为张某某。

  领导干部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一项长期有效的规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存在弄虚作假、讨价还价的余地。不少领导干部认清了形势,对不符合要求的办公用房进行认真整改,为了达到标准要求,不惜腾出“大房子”,屈身于小房子,但也存在个别像张某某这样的领导干部,蒙混过关,检查过后搬回,与检查组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如此“糊弄”上级检查,说明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问题的重要性。

  张某某为了贪图享受“大房子”而被严重党内警告处分,说到底还是因为其存在严重的享乐主义,没有将办公用房“清退战”认识到位,说白了就是不放在心上,完全没有当回事,错误地以为此次办公用房“清退战”只是“一阵风”,便弃中央八向规定于不顾,上演了“曲径通幽”的闹剧。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领导干部,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还影响干群关系,使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决定又少了一份信任,多了一份怀疑。

  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办公场所戒奢从简。清退超标办公用房要严防形式主义、假清退、真保留、二次浪费。期待各地多以标准“照镜子”,多按规定“正衣冠”,把中央关于清退超标办公用房的要求落实到位。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树玲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