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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龙:亮剑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更需“真刀真枪”
发布时间:2015-11-17 16:14:45来源:荆楚网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自今年6月以来,12起典型违法广告案。其中,河北省在8月查处的冒用所谓“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发放国宝级十大传世名画虚假广告案件中,当事人在电视广告中宣称所谓的“传世名画”升值空间巨大,并在广告中由赵忠祥、侯耀华等名人为其推荐、证明。(11月16日《华西都市报》)

  电视广告早已被我们所熟知,甚至可以说已然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绝大部分广告都会采用以我们所喜爱的明星来代言商品,尤其是一些经典广告语“甜蜜时刻,怎能油腻”“腰不疼了,腿不酸了”“下雨天,音乐跟巧克力更配哦”“真的有这么丝滑吗?”……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产品知名度随着明星知名度倏然提升,销量日日高。这不仅是广告语编得好,还源于明星效应足。

  然而,却不乏有利用明星、名人做虚假广告的案件,“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发放国宝级十大传世名画虚假广告案即是最大的证明。据工商部门核实,这些所谓的“传世名画”不过是浙江某工艺厂生产的印刷品,当事人在电视广告中将其价值吹嘘得天花乱坠,牟取暴利,涉嫌虚假宣传,有关部门也已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惩处。但对案件的明星代言人赵忠祥、侯耀华等名人却只是点名而已,笔者以为,亮剑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能仅止于点名,而应依法“真刀真枪”严肃处置。

  拥有明星效应的赵忠祥,代言虚假广告黑历史由来已久,然而这一次次的做虚假劣质商品帮手的他,只是曝光点名而已,这对不知情的老百姓来说,太不公平。幸好,赵忠祥所代言的商品并没有带来消费者的受伤殒命,不然他真就是不只“助纣为虐”,更是“谋财害命”了。

  老百姓赋予了名人、明星巨大的知名度、“钱途”,但他们切不能肆意妄为,毫不自爱,更不能一切向钱看。明星虚假广告代言,过去由于广告立法不尽完善难以得到惩戒。但新《广告法》已经明确“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将负有连带责任,工商部门可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既然新《广告法》被称作“史上最严”,即理应彰显严明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曝光点名。否则,赵忠祥等屡屡代言虚假广告者势必“见钱依旧眼开”,代言虚假广告必然“涛声依旧”。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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