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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留香:让立法来规制“扶不扶”是个冷笑话
发布时间:2015-12-04 10:56:26来源:荆楚网

  12月3日,在江苏省关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主题发布会上,江苏省文明办主任杨志纯表示要对老人跌倒扶不扶等社会不文明行为进行立法,希望通过形成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来规制扶人和被扶人的行为,预计立法活动在2020年以内完成。(12月3日中新网)

  有网友戏称,甲说:“看,前面有个老人摔倒了。要不要扶?”,乙说:“慢着,让我来查一下法律条文,看怎么“扶”安全!”。这或许是个段子,能让你一声冷笑,但是真有人要将其变为现实,相信,不少人都会内心打鼓:这“立法”的腿子又要伸到“道德”的被窝里来了。

  “扶不扶”的问题,从古至今都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约定俗成的道德自觉。翻看典章古籍,都是在教化民心,鼓励民行。敬老者,护幼儿,已经内化为一种本能。那么,为什么这种善的行为忽然成为了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

  这就不得不提近几年涌现的扶人反被讹案例和频繁出现的“碰瓷”现象。从07年著名的南京彭宇案,到现在各地出现的扶人被讹纠纷,这些鲜活的案例,通过媒体的曝光,引发了大众的焦虑,原本本能的扶人举动,会因为这些鲜活的事例,出现犹疑。当然,这种犹疑是人之常情,没有人愿意善举到头来成为一种负担。

  那么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如何确保扶人与被扶人都在“善”的范畴?如果扶与被扶都是善的,自然不存在问题。现在之所以出现纠纷,就是没有证据证明被扶的人是自己摔倒的,还是扶人的人撞倒的。如果有证据的情况下,自然会通过协商或者司法途径定纷止争。但是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没有办法,法律也没有办法。

  从这个层面来看,立法与不立法都解决不了证据真空这个难题。立法了,对于没有证据的现实纠纷,最终都是走司法程序,然后法官依据案件进行自由裁量,难免会出现司法真实与案件真实的不统一。

  退一步说,假如这个地方性法规真的出台,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且不论大人循规蹈矩,那些正在学校里的孩子们,会学习法律要义,认为扶起跌倒的人,不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道德选择,而是在扶人之前会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做一个复杂的价值判断。这样久而久之,扶不扶的问题肯定解决了,答案都是不扶,会让人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规避心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文明、和谐、诚信、友善,这些字眼我们倒背如流,如何真正落到实处才是关键。立法不是万能的,我们无法通过立法来实现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的美好憧憬,但是我们能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温润人心。良好的社会氛围才是人人心向往之,什么事情都想着立法,难避病急乱投医之嫌。

  人倒了扶起来容易,心倒了怕不是一纸法律条文就能扶起来的。希望立法者少拍脑袋,多想法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稿源:荆楚网

  作者:楚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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