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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禁涨期”结束,要防景区报复性涨价

发布时间:2016-10-04 09:24:26来源:SRC-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去年9月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各地不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但是,“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全国超过10个省份的景区今年以来启动门票调价程序或已提出调价意向,“禁涨期”沦为多地景区的“备涨期”。一些景区听证会还存在新设“园中园”变相涨价、公示期“缩水”、超幅度涨价等违规行为。(10月3日新华社)

  什么是“禁涨期”?是有关部门为了维护游客利益,而设施的一项制度,具体来说是从2015年9月到2016年9月期间,禁止所有景区以任何名义提高门票价格。这个规定是民生的利好。可是,我们同时也不得不关注的是,监管部门设置的“禁涨期”已经结束了,会否在结束之后出现价格此起彼伏的涨价声?

  新华社的调查显示,在“禁涨期”期间,很多地方,很多景点早就开始摩拳擦掌了,“禁涨期”沦为了“备涨期”,大家都酝酿景区涨价的事情。有的景区已经提前提出涨价申请,只待“禁涨期”一结束,就提高门票价格;有的景区更是奇葩,以景区升级改造投资较大的理由要求提高门票价格;还有的景区则在搞小动作,将景区门票分出很多小门票,准备实现“园中园”,也就是说购买了进入景区的门票之后,到了大景区里面的小景区还需要购买门票。

  “禁涨期”里,各地政府,各家景区,因为有明文规定,而不敢跨越雷池一步,这说明监管部门的监管还是到位的,这说明大家对于规定还是有畏惧之心的。但是,需要防止出现“禁涨期”结束之后的报复性涨价。将“禁涨期”没有涨价的损失弥补过来,这就很可能出现一个侵犯游客利益的报复性周期。如果是这样,“禁涨期”带来的短暂性利好,会被唯利是图的景区和地方政府消弭殆尽。

  这就需要地方物价部门,从维护价格公平的角度,从维护“禁涨期”的本意初心的角度,对待各家景区提出的涨价申请。对于经营成本并没有提高,对于涨价理由并不充分的景区,要把好涨价的关口,不能景区一提出涨价申请,就火急火燎给予审批。

  除了地方物价部门需要守土有责之外,还需要国家层面做些事情。之所以推出“禁涨期”的制度规定,目的就是为了整治收费不合理行为的,就是为了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就是为了维护游客利益的。假如说,“禁涨期”结束,集中出现大涨价现象,则是和监管部门的叫板,则是一种报复性涨价的行为。

  国家层面的监管部门需要重视这种现象,对于确实需要涨价的景区,需要设定一个涨价的范围和比例,设置一个硬性的门槛,最多不能超过原来门票的多少比例。而对于那些动歪脑筋的景区,比如想设置“园中园”门票的景区,则要毫不留情的撕下他们涨价的画皮。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