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7天黄金周,有不少劳动者仍坚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加班工资怎么算是他们非常关心的问题。日前,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在市区如果7天都加班,不调休最低可得1336.2元的加班费,也就是说连续加班7天就能抵上17天的工资。(10月5日《烟台日报》)
“十一”期间,加班费怎么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十一”期间加班,是否可以换调休……日前,根据劳动法,沪上资深劳动法专家也详实解答了有关国庆加班的十大权益问题,特别是明确了加班费的计算公式和最低数额,旨在提醒劳动者注意维权,保证“一分都不能少”。
事实上,不是职工和用人单位不知道节假日加班工资的“算法”,而是法律条文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被打了折扣。正如不少网友表示,对实际领到加班费并不抱希望,甚至有人直言为“画饼”。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漠视加班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尊严体面,再加上“对簿公堂”费时费力,职工又常因难以提供有关事实证据而无法确保打赢官司,最终往往无奈放弃,只能忍气吞声。
显然,媒体和有关部门公布节假日加班费的“算法”还不够,关键在于严格执法。近年来,每逢长假,无论是媒体还是劳动保障部门,都会就加班费问题公布相关消息,其实本身已经说明了这一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也说明了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查处惩治不力。因此,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能满足于把法律挂在嘴边,把“算法”当成“画饼”,而要真正将“执法”进行到底。
客观地说,对节假日加班费发放的监管,媒体和劳动监察部门从来都没有放松过,但监督的结果并不理想。必须认识到,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并非简单的劳动纠纷,而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主动深入用人单位、重点行业,逐一排查,甚至直接对话加班劳动者,发现不发或“缺斤短两”的决不姑息,严肃问责,以儆效尤;同时希望用人单位严格依法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切实让加班费的“算法”到地,不再成为“画饼”。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付彪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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