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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厕所咋也成了官员受贿场所?

发布时间:2016-12-14 15:02:40来源:SRC-13

  12月12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交通局原局长焦某某因受贿8.3万元和高档烟酒、字画等被宁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12月14日《新文化报》)

  厕所是干什么的,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交通局原局长焦某某,竟然在如厕时受贿现金1万元。官员为了贪腐,不顾廉耻确实是到了让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贪腐得来的“不义之财”见不得阳光、露不得正脸、上不得台面,而如何让公帑“名正言顺”地成为私财,是很多腐败分子的“心头大事”,怎么“收钱”也成为不少贪官绞尽脑汁的问题。前不久,有媒体曾经报道说,有一个官员特别喜欢到洗浴中心去享受,一些老板也投其所好,纷纷请他去洗浴中心洗澡按摩,洗浴中心也就成为官员收受贿赂的场所。这个官员的腐败问题暴露后,他才交待说,他特别讨厌洗澡按摩,之所以过去喜欢去那个地方,因为他认为那里受贿比较安全,老板不可能在受贿时进行录音、摄像等活动。

  如此看来,贪腐官员为了腐败,为了安全地收受贿赂,确实也是蛮拼的。就如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交通局原局长焦某某,居然把厕所作为自己受贿的场所。从这件事看出了官员一旦理想信念丧失,贪念一旦有了,为了金钱,什么理想信念,什么礼义廉耻等,都可以置之不顾。

  腐败官员把厕所当做贪腐场所,这也就警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要轻估了腐败分子的贪念,不要低估了他们为了腐败所动的心思。在反腐败过程中,一定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一定要把反腐败的困难估计得充分一些,把反腐防腐的工作准备得仔细一些,把打击腐败的“笼子”织得在密一些,不给腐败分子腐败的空间,反腐倡廉才可能真正取得人们群众满意的实效。打击腐败才可能真正做到干净彻底。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焦某某也许做梦都想不到,在厕所这样的隐秘场所受贿,照样也逃脱不了纪检人员的火眼金睛,他的腐败照样被曝光,他也照样得到法律的惩治。

  官员把厕所作为腐败场所依然被查,无疑也告诫广大的党员干部,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贪腐手段再高明,贪腐场所再隐秘,也不能让腐败官员平安无事,要想平安,只有规规矩矩,不做违法乱纪才是唯一出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