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对10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了曝光。(2017年4月29日 中国网)
“一个社会文明与否,很大方面体现在其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上”。近几年,从清欠行动到实行“月薪制”,从建立“黑名单到“取消包工头”,从设立“工资保障金”到恶意欠薪“入刑”……尽管各地政府重拳治理,但拖欠农民工工资却俨然成了某些企业的习惯性动作。
据《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曝光来看,山西、宁夏、黑龙江、重庆等10个地区,依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欠薪”问题。
“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一些来自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干着最苦最累最脏活儿、挣着赖以养家糊口的微博时收入,却常常陷入“难讨薪,讨薪难”的窘境。在万般无奈之下,有的人裸奔、爬桥,喝农药,“以跪相求”、“以命相争”……说起来,这已不仅是民心之痛,更是公平正义之羞。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既然早就有法可依,那么问题何以形成呢?除了不良业主道德素质差、督促检查不到位外,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执法的力度未能使“欠薪”者产生强烈的痛感。
李克强总理指出:“决不能让广大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回报!”治理农民工“欠薪”,党和政府不妨下剂猛药。既要完善农民工薪资保障机制、建立畅通的诉求渠道,又要抓好常态化的监督管理、各部门形成治理合力,更要用法治力量为农民工撑腰,让企业时刻绷紧“不敢欠薪”这根弦。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 编辑:王舒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