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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赛】陈欣:好网红≠好创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1 11:06:29来源:湖北日报网

  互联网的进步给社会和个人的发展都带来很大的变化,薛之谦曾经说过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他说:“如今的自媒体已经能够承载得起任何形式的才华,这个时代不存在怀才不遇这回事。”的确,在去中心化和平权化上互联网带来了重大影响,因而在互联网上涌现出很多的素人创作者,他們通过各种网络媒体平台积聚了不少人气,提高了知名度,很多博主更是以此为业,以经营自媒体来获得收入。

  近日视频博主谷阿莫因为发布了一条因著作权被警方调查的说明视频而再度引起热议,其实从今年年初四家公司就对谷阿莫提起公诉,但是谷阿莫近期的公開回应卻挑起众人的怒火,很多人开始质疑谷阿莫的视频是否真的有违著作法权,也有很多粉丝全力力挺,Facebook的粉丝量也因该事件而增加了5万多,一时间抑扬参半。

  有人认为虽然谷阿莫坚称自己从未对上传的视频有收費行為,但是视频所带来的瀏覽量量及由此而来的个人知名度的提升着实难以说服众人,尤其是他旗下的名为知识糖果的经济公司收获的3000万人民币的投资更是难以让人信服;他的视频曾出现过盗版片源的符码也难以成为所谓合理利用网络中的资源的解释;对于使用比例判定更加模糊,二次创作究竟是完全使用原片的资源进行重组还是在自我理解的基础之上对原片进行解构再创作也没有定论;关于谷阿莫浓缩式的剪辑和另类的解说对于片商市场的正、负面影响亦没有定量的统计;谷阿莫插科打诨的另类解读往往剑走偏锋,虽然凝练,但是却丧失了作品真正的价值内核也为受众诟病。

  树倒众人推,人倒众人踩。但是笔者认为,在看待谷阿莫事件上仍然需要批判性的思考。

  谷阿莫在涉入这个领域四年多的时间里发布视频500余条,向受众介绍了众多影视作品,许多埋没在电影海洋中的作品因此重获生命力。他独特的话语体系,快节奏甚至有点机械化的讲解方式,奇特的解读视角都在不断挑战并打破受众的固有思想,让受众对于这个来自台湾的网红产生莫名的兴趣。简短有力、平铺直叙的方式符合受众碎片化的阅读习惯,在简短的时间内传达了最丰富的信息。

  谷阿莫作为一个网红抓取受众关注,吸引粉丝的能力不容质疑,但是作为一个内容创作者,他合格吗?

  对个人而言,谷阿莫吐槽式的评论让人看起来耳目一新,满足了个人的阅听习惯,却反映了一种极端浮躁的社会气氛;受众对于怪诞反常风格的追捧也显示了社会奇特的审美需求,但是个性不代表浮夸,批判不等于揭丑。谷阿莫风格的流行不利于对审美价值的传递和审美标准的引导。

  对行业而言,盗版片源的非法使用和暗地流传,扰乱电影市场规范,不利于市场秩序的维护。对于片商而言,尤其是院线电影的片商,讲评带着剧透间或会影响到票房,影响创作成果的呈现效果,在首因印象的影响下,也会影响受众对于电影文本的解读。

  对于社会而言,拼凑起来的视频就能受到众人的追捧,难免会打消原创作者的积极性,不利于整个社会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社会风气的引导。

  总的来说,好的网红真的不等于好的创作人。活跃在网络上的各路大V都应该严于律己,谨守本心,让好的创作和好的创意能够传递的更远,用自己的行为去引导社会风气,为青年一代树立榜样,传递正能量,让经济利益让位于社会利益,让欲望减一减,用正确的思想打造健康的社群和网络空间。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欣(华中师范大学)